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彦兵 长沙报道
在湖南广袤的田野上,曾经被视为农业废弃物的秸秆,如今正经历着一场华丽转身——从田间地头的“烫手山芋”变成助力乡村振兴的“绿色宝藏”。
今年以来,湖南先后出台《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和《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7月8日,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处长彭晋勇就秸秆综合利用的十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题一:湖南为何要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答:湖南是农业大省,稻作面积居全国前列,年均秸秆产量约3705万吨,资源潜力巨大。然而,长期以来,秸秆的低效处理和露天焚烧既浪费了宝贵的农业资源,又影响了空气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不仅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更是推动农业绿色转型、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路径。通过“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元化利用,秸秆正从“包袱”转化为“财富”,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问题二:目前湖南的秸秆利用率如何?
答:湖南2024年秸秆产生量3706万吨,可收集量为2748万吨。从2019年以来,争取中央投资5亿余元,在66个县市区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78个,建成收储网点1312个、利用企业1274家,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由2018年83%提升到2024年89.4%。
问题三:我们从哪些方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答:近年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推进秸秆肥料化还田沃土,因地制宜推广秸秆低茬收割、碎草还田、碎混深翻等直接还田模式;二是打造收储体系提质扩能,立足环洞庭湖、湘南、湘中、湘西四大片区,建立以重点片区有加工主体、重点县(乡镇)有收储中心、重点村有收储点的收储运加网络体系;三是促进饲料化转化增值,依托秸秆资源富集区和草食动物养殖优势区,布局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重点县,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四是推动秸秆能源转型利用,依托秸秆资源能源属性,推进“热、电、气、燃料”多元转化路径;五是提升秸秆高值化利用能力,实施“秸秆+”产业培育行动,引导企业加快布局秸秆基质、环保板材、生物塑料、替代原料等高附加值产业,积极推动“秸秆+建材”“秸秆+碳汇”“秸秆+替塑”等创新应用场景落地。
问题四:如何提高秸秆还田质量,避免“丢弃式”还田?
答:在湖南的水稻种植中,早稻收割后马上接茬种植晚稻,为抢季节,早稻秸秆基本上采取机收粉碎还田措施,还田率达到95%以上。但部分中晚稻收获后无需立即种植作物,采取低茬收割粉粹还田措施每亩增加12元燃油费、70元左右的深翻还田成本,种植户难以接受,积极性不高。据统计,去年全省秸秆还田率63.4%,其中一半以上为“丢弃式”的低质量还田。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紧盯还田质量这个关键,将秸秆粉碎还田作为今年秸秆综合利用的“头号攻坚任务”,充分配置秸秆还田所需农机,对现存7386台没有安装粉碎装置的收割机,将按照一定金额的补助标准引导安装粉碎机,确保秸秆低茬收割、粉碎(灭茬)还田所需。同时从农业社会化服务、粮油单产提升等方向,对重点区域粉碎深翻还田给予补贴支持,提升种植户积极性。
问题五:如何解决秸秆收储难题?
答:当前,湖南秸秆综合利用存在收储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中晚稻秸秆40%离田量计算(410万吨),至少需要410万平方米仓储。目前,全省有收储网点1312个,仅能容纳240万吨秸秆收储。收储网点布局不优,以涉农乡镇(1781个)为单位计算,1.3个乡镇才建有1个收储点,以涉农村(2.58万个)为单位计算,19.6个村才建有1个收储点,难以满足收储需求。
我们将加快收储网点配套建设。根据各地摸底测算,推动建设市级、县乡级、规模村级收储点1100个左右,力争全省新增秸秆收储仓容170万吨以上,同时大力盘活乡村闲置厂房和育秧大棚,实现每个重点县(乡镇)有收储中心、每个重点村有收储点。
问题六:如何畅通秸秆离田利用渠道?
答:据统计,秸秆肥料化(离田肥料化利用)、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等产业化利用仅有9.39%、9.34%、5.90%、0.83%和0.56%。如饲料化利用,全省年出栏肉牛173万头,但饲料化本地消纳不足200万吨。煤电和生物质发电厂掺烧秸秆等生物质燃烧能力释放不高,秸秆燃料化利用率有待提升。
今年将大力畅通离田利用渠道。将秸秆捡拾、打捆、加工等秸秆作业农机纳入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做到“应补尽补、优机优补”,填平补齐离田机具,补齐农机短板。实施肉牛“倍增”计划,在养殖优势区合适半径建立秸秆加工企业,促进本地牛就近消化本地秸秆,肉牛年饲料化消纳秸秆达到400万吨,推进种养循环。挖掘生物质发电厂潜力,支持基料化利用主体达产,加快提升消纳秸秆能力,拓宽多元利用。
问题七:如何从技术上破解秸秆综合利用瓶颈?
答:作为近10年兴起的新行业,秸秆综合利用在配套设备、工艺利用等方面仍存在滞后,加快技术创新是当务之急。湖南省研发并推广了秸秆快腐还田、“秸—饲—肥”“秸—菌—肥”等多元利用技术。每加工60吨秸秆可分拣出1吨谷物,将谷物用于制作鸡鸭饲料或牛饲料,能一定程度缓解“人畜争粮”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科技厅将“秸秆饲料加工提质技术”“秸秆快腐还田技术”等4项技术纳入今年省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同时推动开发出可发酵糖、低聚木糖、生物基多元醇等高值产品。
问题八: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保障情况如何?
答:《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中明确提出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财政奖补引导。鼓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措施,对采取低茬收割、粉碎、深翻覆盖等还田利用的主体和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给予奖补,重点支持禁烧区内秸秆还田利用、秸秆捡拾打捆及离田转运等环节。省级统筹相关农业专项和新增预算资金等,对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给予专门奖补。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特点,积极为秸秆收储、加工利用、技术研发等环节提供金融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
财政资金保障方面,省财政采取新增预算、统筹涉农专项等方式安排秸秆专项奖补资金;将秸秆综合利用农机纳入购机补贴目录,对相关农机具实行优机优补、应补尽补。
问题九:湖南有多少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如何培育发展?
答:经过多年发展,湖南省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培育了一批经营主体。目前全省年利用秸秆量3000吨以上的企业174家,其中万吨以上的37家,没有年产值过亿的企业,总体规模偏小、布局分散,龙头带动效应不足。下一步,将加快培育一批利用主体,推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提升工程,比如将600家年利用秸秆30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和600个专业化服务组织的培育任务分解到市县两级。
根据《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扶持并发展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加大培育秸秆收储运职业经纪人力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名录,重点培育新建(或改扩建)年可利用省内秸秆3000吨(含)以上的市场主体;对年可利用省内秸秆量达到10000吨以上的,优先纳入省级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项目扶持范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作为申报新创建和提档升级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优先条件。
问题十:《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它有哪些亮点?
答:《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的出台,是湖南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行动,对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亮点主要体现在:
一是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其中省人民政府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编制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举措。明确农作物的秸秆主要按照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五化”方式进行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部门协调机制,支持开展秸秆收储网点建设,推动建设收集、储存、运输、利用体系,畅通全链条秸秆综合利用,利用率达到国家目标并逐步提高。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将秸秆低茬收割、还田利用等成熟实用技术列入农业技术推广目录并予以推广。对秸秆综合利用以及收集、储存、运输、利用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给予奖励和补助。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落实税收减免、电价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具体举措。三是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的管理。明确省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科学合理划定禁烧区,县级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具体细化禁烧范围并向社会公告。非禁烧区露天焚烧秸秆总的要求是,落实市级政府统筹、县级政府负总责、乡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抓落实。法规还明确了市县乡三级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露天焚烧管理职责以及村(居)民的义务,规定了露天焚烧秸秆的具体要求。
来源:红网
作者:陈彦兵
编辑:丁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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