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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也跑不了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陈湘 编辑:闵美颖 2020-04-24 16: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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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湖南日报》报道了衡阳首例“零口供”留置案。日前,衡阳县原副县级干部王庸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衡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这是衡阳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查处的第一起“零口供”留置案。

2019年7月,王庸意因涉嫌索贿被衡阳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在被审查调查期间,生性狡猾而顽固的他装聋作哑,拒不配合,以为闭口不言就可以逃过一劫。然而,在思想政治工作行不通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另辟蹊径,从客观证据着手,通过证人证言、书证、再生证据形成了完整、清楚的证据链闭环,从而拿下了这起“零口供”留置案。不难想象,尽管王庸意一直在装聋作哑,但他会受到什么惩处是不会打半点折的。

以前,在反腐败领域,一些涉案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自以为是“洞庭湖的麻雀”,什么风浪都经历过,他们在干违法勾当时小心翼翼,生怕留下什么证据,而一旦东窗事发接受审查和调查时,则信奉“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装聋作哑,避重就轻,妄想逃脱惩处,蒙混过关。其实,这完全是痴心妄想。

涉案人员不要低估纪委监委“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信心决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少嚣张一时的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而腐败分子一旦被盯上,在问题不查清前想当漏网之鱼,是不可能的。涉案人员也不要低估纪委监委的办案经验和以大数据比对、信息综合、科技手段调查等为支撑的办案技术,一旦证据链形成,那么“招不招”就根本不会影响案件性质的认定和惩处轻重的裁量了。古人早就说过“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何况在个人信息相对透明的今天,一旦干了违法之事,还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自我安慰,坚持“打死也不说”,不是太不明智了吗?

一切腐败分子在接受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时,只有积极配合,早日讲清问题,以争取得到从轻处理,才是自我救赎之良策。那种凭借“零口供”便会太平无事的想法,最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新邵县纪委监委:陈湘)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陈湘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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