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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135”工程升级版奖补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雨晴 编辑:朱婷劼 2020-03-19 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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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19日讯(记者 罗雨晴)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出台《“135”工程升级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力提效支持全省产业园区发展。与2015年出台的《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发展“13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比,本轮财政奖补全面升级,补助范围更广、标准更高、条件更严,更多园区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加实惠的政策红利。

本轮奖补政策主要从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补助条件三个方面进行了升级。

补助范围更广。根据上一轮的实施情况和新一轮的建设需求,《办法》明确,“135”工程升级版的实施范围从原来的省级创新创业园区扩展至全省所有产业园区,包括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批准筹建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省级工业集中区。

补助标准更高。“135”工程升级版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实行“分类分档”的差异化补助方式。在上一轮基础上,为更好的支持湘南湘西地区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省财政对湘南湘西范围内的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省内其他地区的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规模按3000万平方米总量控制,超出总量以外的部分不予补助。

补助条件更严。补助资金与标准厂房招商入驻情况挂钩,项目开工先补助50%,1年后企业入驻率达到75%以上的再补助50%。对于前期“135”工程获得补助资金的厂房入驻率未达到90%的园区,暂不纳入本次“135”工程升级版补助范围。对于园区污染处理设施不达标的,不安排补助资金。对于给予开工补助的标准厂房项目,在项目竣工后一年内尚未招商入驻企业的,由省财政厅收回开工补助资金。

奖补资金申报方面,《办法》明确,“135”工程升级版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每半年申报一次,其中申请开工奖补时间以2020年12月31日为限,申请入驻奖补时间以2021年12月31日为限,过期不予受理。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雨晴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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