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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涉及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的分析及建议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余达 李兰兰 编辑:洪政 2019-02-20 16: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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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新宁县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为例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是纪律审查的线索的重要来源渠道,信访举报工作同时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预警器”和“晴雨表”,信访工作做得好与不好,直接影响到纪检监察工作的进展和成败,进而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党的十九大以来,新宁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部署安排,着力转变职能、进一步聚焦主业,在提高信访举报办理实效上下功夫,特别是在涉及扶贫领域方面的信访举报问题,积极探索遏制基层违纪问题上升势头的新途径、新办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新宁县2018年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体情况及其主要特点

  (一)总体情况

  2018年,新宁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41件,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93件,其中中纪委下转9件,省纪委下转21件,市纪委下转15件,县、乡纪委自收48件。

  1.重复件的占比情况:从受理的93件扶贫领域信访件来看,重复件34件,占比37%。

  2.被反映人的级比情况:涉及县处级0件,乡科级级以下干部4件,农村77件,其他12件。

  3.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类别的情况:属于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套取等类型31件;属于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类型36件;属于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类型19件,其他7件。

  4.处置及信访件办结情况:截至日前,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件处置率100%,已办结75件,办结率81%,属实或部分属实43件,属实率57%。

  5.立案查处情况:立案33人,其中处级0人,乡科级及以下7人,农村26人;查处31人,其中处级0人,乡科级及以下7人,农村24人。

  (二)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主要特点

  1.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占信访总量比重较大。全年信访总量241件,扶贫领域93件,占比38.5%,占信访总量比重较大。

  2.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量呈下降趋势。全年共受理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93件,同比(2017年为119件)下降22%。

  3.被查处对象主要在村干部。涉及人数33人,其中涉及村干部26人,占比78.78%。

  4.农村信访举报矛盾依然突出。全年共受理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件93件,其中涉及农村信访举报件77件,占比82.8%,反映出扶贫领域的矛盾焦点在农村,基层纪委工作压力大。

  (三)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具体表现

  1.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套取。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动机不纯、利欲熏心,对上隐瞒实情,对下欺瞒群众,套取侵占扶贫资金,比如:唐某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15.5亩,其中唐分得退耕还林补助4050元。在生态林补助款整改中,虚造发放花名册,伪造领款人签字,虚假发放生态林补助款62686.95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0000元予以私分,其中唐昌均分得30000元。2018年5月,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全部收缴。

  2.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少数党员干部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在评定低保、安置房分配和危房改造过程中,把各项扶贫资金,看成了有利可图的“香饽饽”,在实施扶贫项目、兑付扶贫资金过程中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如:李某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分脱贫户补助1600元,李分得400元。2018年4月23日,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纪律不严、作风不实,从而导致老百姓不满意。如:肖某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倪某在任镇林业站站长期间,两人违反工作纪律,在该村楠竹低改项目管理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在该项目验收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该项目验收上报面积比实际面积多113.8亩,导致某造林服务公司虚报冒领扶贫资金79660元。2018年6月,肖某、倪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造林服务公司虚报冒领资金被予以追缴。

  二、新宁县处理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主要做法

  (一)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精心部署安排。年初,就在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上传达了中纪委和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特别是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精神,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总抓手,抓重点、补短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重点抓好《湖南省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8〕2号)和《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三年工作方案》(湘纪办〔2018〕7号)等文件的落实。同时,结合上级文件和该县实际,县纪委监委印发了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三年治理方案、作风问题治理方案、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对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专门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二)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促使职能责任更加明晰。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受理和办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的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确保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同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坚持信访、案管、纪检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严格依纪依法办理属本级管理的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属下级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在转有关纪检监察组织办理的同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处置规范。

  (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扎实做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受理。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根据群众文化差异和地域条件等客观因素,构建信、访、网(网络)、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设立独立的信访接待室,并配备了相关设施,安排专人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在全县范围内公开举报电话,把举报电话与专用手机绑定,随时接受来电举报;同时,通过新宁廉政网设立“我要举报”和“纪委书记信箱”,开通举报“直接通道”;在“三湘e监督”等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我要举报”菜单,实现群众举报“触手可及”。在全县推行扶贫领域“问题上墙”工作法,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并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台账,村(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问题。二是建立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对全年涉及扶贫领域的93件信访举报件详细录入信访管理系统并标记好“关键字”,做到数字清、台账明。同时,将每月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件的受理和办理信息加以归纳整理,动态掌握扶贫领域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四)推行“问题上墙”工作法,着力提高信访举报的办理实效。一是明确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重点。重点关注扶贫领域重点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关键人员)、重点领域(异地搬迁、危房改造、产业扶贫、扶贫资金使用等大金额、高风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贪污受贿、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缺失等问题)。二是推行“问题上墙”工作法,加大办理力度。在全县推行扶贫领域信访问题“问题上墙”工作法,一方面到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减少群众投诉;另一方面,有利于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落实领导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等工作要求,对部分涉纪涉腐、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信访突出问题,在“墙上”适时公示,督促领导包案督办,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解决,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三是规范报结程序,要求凡是县纪委交办件的报结材料须经所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后,并报片区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方能结案。通过各级领导的审核把关,确保信访办理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注重分析研究,有效提升信访信息质量。围绕脱贫攻坚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工作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重点关注反映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调查、下访、监督检查等方式主动发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把握信访举报工作的主动性。实行季度分析、半年、年终总结,定期对规律性、典型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全面掌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基本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基层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访举报上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方面,省市纪委转办和县本级受理的反映村组干部和站所部门党员干部的问题较为集中;另一方面,乡(镇、街道)受理的本级管理对象信访举报数量极少。究其原因,一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渠道不畅。一些乡(镇、街道)、村(社区)虽然设有信访举报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但因多种原因并未真正发挥作用。二是信访举报受理登记不够严谨规范。部分乡(镇、街道)信访举报工作随意性较大,存在重口头答复、轻登记受理,甚至存在“受而不理”的现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公信力受到影响;三是部分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认识有误,存在“信上不信下”的盲目趋从心理。四是部分群众为了引起重视或出于“保险”心理,一件多投造成上级受理重复信访举报增多。

  (二)涉及一般党员干部和村组干部的信访件仍居高不下。反映乡科级以下干部和一般党员的信访举报占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的87%以上,信访举报数量随干部级别由低到高呈递减变化的趋势。这一方面是因为干部级别越低基数越大,另一方面也凸显出信访举报的主要问题和工作重点在基层。村组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惠民政策落实优亲厚友等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等问题是群众信访的直接原因,村组干部依法办事、为民办事、秉公用权意识淡薄,村务不公开、假公开或流于形式导致村民的民主权利难以实现,是群众信访的一个社会原因。

  (三)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之外的信访问题占有较大比重。从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来看,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虽然呈现大幅减少的趋势,但是在信访总量中仍占有较大比重。一是部分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职能职责还存在认识偏差,群众通过信访举报渠道解决问题期望较高,由此出现大量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二是少数基层组织和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对群众诉求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群众转而举报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期望通过纪检监察组织的督促或过问,使诉求问题得到解决;三是信访举报成本相对较低,部分群众试图通过信访举报实现一些不合理诉求。

  (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四个意识”不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应付思想;有些单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够多,推动扶贫产业发展不够有力,识贫脱贫不够精准规范,扶贫档案等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党员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责任感差,推进扶贫项目敷衍塞责,驻村不住村,结对帮扶方式方法简单。一些村、组干部,甚至个别国家工作人员利欲熏心,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

  四、对加强基层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深刻认识到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处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第一道关口,既是执纪监督、发现线索的前沿,也承担着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首要责任。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所以,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要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二是要强化责任和担当,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思维,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强化精准意识,努力做到“靶向治疗”。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根本任务在于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不能将其等同于党委、政府的信访工作。一是要强化精准意识,规范职能定位,解决“主业不清”问题。扭转群众“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要管、都要解决”的错误观念,集中精力受理好检举控告,对于一些个人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仲裁、司法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或者向主管部门反映。二是要突出精准监督,防止监督泛化。乡镇纪委书记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作风建设、执纪监督、案件查办等工作上,特别是要把防止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要以督查协调为切入点,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对一些重大又涉及几个部门的信访问题,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互通情况、加强协作,防止违纪问题处理完毕,群众利益确得不到有效维护。

  (三)把握关键环节,推动涉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专项办理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狠抓“三专”(专门台账、专项督查、专项分析)的落实;要建立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管理,专人办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建立涉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专项通道”。对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件要进行集中处置,明确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做到专人办理,快办快结。要对扶贫领域信访件的办理进行跟踪督办,办结一件销号一件。三是要强化部门间的联动协调,加强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开展驻村工作作风、结对帮扶工作作风、产业扶贫等专项督查,促使扶贫干部积极履职。四是要结合扶贫领域信访受理情况、案件监督管理室扶贫领域线索处置情况、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情况等,深入分析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提高信访治理效能。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切实履行各自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强化逐级监督,实现一级抓一级、形成一起抓信访举报办理的局面。一是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检查,落实好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实行逐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二是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依托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平台,加强对扶贫领域信访件的督查督办。要采取发督办函与分片、分室(组)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信访件的办理力度,切实提高信访件的办结率。三是要压实初信初访责任。乡镇纪委要真正发挥“五有”信访接待室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受理属于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件,切实提高乡镇纪委本级初信初访受理数量和办理质量,努力形成合理的“正金字塔”。四是要建立信访举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受理数量、初核率、立案率和办结率和保密工作等方面进行量化,提高信访举报的办理质量;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信访举报工作纪律、甚至失职渎职引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基层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其“战斗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信访干部队伍,是做好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要充实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乡镇应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并确保专人专职。二是要加强对信访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三是要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要加大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强化日常学习,使其熟悉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新宁县纪委监委:余达、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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