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9日讯(通讯员 王莹)近日,金州(湘潭)律师事务所成功办结一起大学生创业项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通过专业法律支持帮助大学生创业团队维护合法权益,该案不仅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维权提供了典型参考,也凸显了创业初期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省市两级大学生创业导师全程参与维权及后续项目指导。
本案缘起2019年11月,以小江(化名)为首的某高校(以下简称为A高校)学生,向该校申请项目,开发只在校园内配送外卖、代取快递的校园服务平台,初步确定为微信小程序。2021年4月,小江及团队成员成立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B公司)共同开发小程序并将该小程序命名为“湖*校园”。自2020年起,以小江为首的团队申请的该项目分别被列入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名单,并获得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该小程序开发团队在校内也设立创业基地。
2022年5月,湘潭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C公司)设置微信小程序“**校园里”。2024年9月,C公司将“**校园里”更名为“湖*校园Plus”。经过对比,“湖*校园Plus”与“湖*校园”小程序运营范围、服务对象完全一致。C公司的更名行为对B公司运营的“湖*校园”造成了直接损失。B公司与C公司围绕微信小程序用名是否存在混淆视听、构成不正当竞争产生纠纷,B公司将C公司诉至法院。通过金州律师的介入,案件经一审二审,最终二审调解结案,C公司依照调解书对“湖*校园Plus”小程序完成了更名,B公司维权成功。
本案虽以调解结案、B公司成功维权,但双方就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争议,也折射出大学生创业群体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金州律师结合该案提醒,大学生创新创业,权利基础构建是维权关键,项目初期应及时将核心标识(如小程序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借助体系更成熟的《商标法》及注册制度,筑牢创业成果保护屏障。相较于司法实践中仍存争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权保护能为创业者提供更明确、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如以小江为首的B公司能在项目成立初期确定小程序名称,并将该小程序名称注册为商标,则B公司就该名称享有商标准用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商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金州律师事务所也将持续联动大学生创业导师,为高校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常态化法律指导与支持,护航青年创业之路行稳致远。
来源:红网
作者:王莹
编辑:陈珏 实习生 张妙妙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