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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湖南省委政法委 编辑:王津 2022-01-12 20: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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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委政法委进行了巡视。2021年6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政法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这次省委巡视是对省委政法委进行的一次全方位政治体检,是对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促进,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省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工作部署要求,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切实扛牢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委领导班子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视整改的行动上。巡视反馈当天即召开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同志会议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先后召开3次委务会、11次工作协调会、14次工作调度会推进整改落实,并组织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政法单位联动整改。及时将中央、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印发全委,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是政治巡视,巡视整改是政治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委领导班子坚决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落实。迅速成立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项列清单、定措施、明责任、设时限,实施台账管理,严格对账销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部署整改工作落实。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具体抓、抓具体,牵头负责大部分整改任务。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工负责抓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从领导班子及成员改起,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机关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同题共答,认真抓好自身问题整改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持续督办落实,强化跟踪问效。委领导班子成员统筹抓工作与抓整改,切实加大对分管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进掌握巡视整改进度和质量,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责,推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在抓好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把巡视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发函督办等形式,抓实派驻监督与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做到加强自身整改与监督巡视整改的有机结合,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四)搞好统筹结合,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整改求突破,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坚持开门抓整改,选准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真正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与全力做好建党百年安保维稳工作结合起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各领域平安创建活动,切实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与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结合起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部署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社会治理创新、政法系统智能化转型等重点工作落实,政法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截至目前,针对巡视反馈13个方面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巡视移交的380件信访件,已办结371件,9件正在加快办理,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二、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全面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履行政法工作职能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决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理论武装,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政法机关更好担负起政法工作职责使命。

一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聚焦政治学习定位,加强政治轮训,举办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和年轻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研修班,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部署推动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委务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政法工作和湖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等精神,用以引领政法工作正确方向。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制度化,4次邀请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组织开展“贯彻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10次专题集体学习研讨,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委机关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网上学、个人自学,坚持不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加大统筹协调政法工作力度。组织深入开展《条例》和省委政法委“三定”规定学习,精准把握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意识。聚焦发挥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职能部门作用,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省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加大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力度,定期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及有关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政法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政治安全、平安建设、维护稳定等制度机制作用,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职责使命,确保各项工作统筹有力、协调有序、落实有效。

三是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实落地。对中央督查《条例》贯彻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协调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牵头推进整改落实。在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上安排《条例》专题学习辅导,组成14个工作组分赴市州督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跟踪督促省直政法单位和市州党委政法委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实行省直政法单位工作月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述职制度,全体委员在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述职,并由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政法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推进,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领域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等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协调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要求,积极牵头做好教育整顿统筹协调、具体推动工作,建立完善配合中央督导、纪法协同、统一督办等运行机制,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每周进行专题调度,组织召开推进会、专题会、督导反馈会等40余次,形成高位推进、整体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环联动”,一体推进学查改建,部署开展“三不”案件比对评查、法律服务市场联合整顿、检察机关查办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等8个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问题,整治了一批顽瘴痼疾,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针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立改废”工作和省级层面50项建章立制任务清单落实,形成了一批常治长效的制度性成果。突出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司法救助、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律宣传服务、关爱因公牺牲伤残政法干警及其家属等重点项目,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用心用情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和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教育整顿,政法队伍展现新面貌,政法工作彰显新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新提升。

二是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指导督促政法单位完善落实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构建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严格依法依规加强涉营商环境、涉民营企业、涉产权案件的协调监督,推动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召开产权保护专题会议,统筹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特别是民营企业产权、知识产权保护,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跟踪督办重点案件,推动发挥立法、行政、司法三大主体作用,保护和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在2021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湖南排名全国第8、中部第1。

三是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加大对政法领域改革任务清单督办力度,目前98项任务已按进度完成88项。召开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部署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将政法队伍规范管理和履职保障体系建设等纳入省委深改委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人财物统管改革、员额编制动态调整改革任务,并将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等任务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专题研究处理124人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存疑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核查,推动解决了5名符合条件人员的登记问题。

四是加强员额法官检察官制约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司法改革有关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分别设立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和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有关工作的报告》,督促指导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筹建新一届惩戒委员会。

3.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大力推动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召开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部署推进化解信访存量、源头遏制增量工作。组织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清查工作,共清查案件1万余件。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评查化解专项行动,组织政法机关集中评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00余件,综合运用纠错补瑕、司法救助、政府帮扶、案件终结、违法违纪查处等手段,推动群众反映问题依法解决。集中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切实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

二是统筹加强诉源治理。推动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社会治理创新的指导意见》,把诉源治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形成联动格局,全省已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超过1500个。推动落实调解优先、判调结合、“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着力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全省各级平安建设考核,以责任倒逼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组织对省、市两级政法单位开展执法质量考评,部署开展常态化、动态化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政法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以及枉法裁判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加强类案监督,梳理发现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组织集中开展减假暂案件清查整治、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等工作,评查案件18万余件。建成并上线运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刑事案件主要流程线上协同办理、闭环运行、全程监督。

四是推动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列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的重中之重,制定《关于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广泛开展教育宣讲,组织政法干警签订承诺书,督导对6000余件涉嫌干预司法案件进行了查处。推动政法单位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通过抓填报整改、案件倒查、问题督导、建章立制推进“三个规定”落实,省公安厅在全国公安系统率先建立并完善强制填报系统和信息直报机制,省司法厅通过核查近30年来减假暂案件继续深挖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线索。

4.指导推动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四化”标准,把握“五个过硬”要求,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和制度机制建设这个根本,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政法队伍上下功夫。

一是统筹推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调研了解全省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着手建立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动态信息库,推动各级政法机关加强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健全政法干警素质能力培养机制,提高政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积极发挥“协管”“协查”作用。主动与组织部门联系,就加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有关政策规定致函交换意见,结合换届工作,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助省委组织部对省直政法单位拟任、重用、转正或晋升职级的省管干部进行考察。继续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出台并贯彻《关于建立健全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直政法机关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形成程序更加规范、操作性更强的制度机制。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从严管党治警,依纪依规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查处。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立案审查调查3252人、留置303人,移送司法机关257人。扎实开展警示教育,邀请省纪委监委负责人为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作廉政报告,编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资料选编》等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全省政法干警学习讨论,从中深刻汲取教训。

5.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突出风险化解,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有力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推动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分析评估和梳理排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防范邪教工作质效,依法打击我省境内各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

二是统筹加大依法打击涉众型违法犯罪力度。充分发挥省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履行信访维稳组牵头单位职责,坚持“控增量、化存量、防变量”,综合运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预警管控、系统处置等工作机制,推动涉众型信访问题化解和群体性事件的依法处置。统筹推动政法等部门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侦办、陈案化解、涉案资产处置,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全省P2P网贷平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清”,非法集资陈案司法审结率创91.46%新高,非法集资积案化解率99.02%,在新立非法集资案中,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274亿元。对突出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涉稳风险实施挂牌督办,新立一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为群众追赃挽损2.28亿元,有效遏制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多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制定出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的实施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一体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创新试点,上线运行社会治理创新信息平台,每月调度试点工作进展。组织召开省直有关部门专题会议,研究加快城乡末端智能感知系统布局措施,推动将乡村“雪亮工程”纳入2021年全省十大重点民生项目,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向乡村地区延伸。分类推进平安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标准,明确创建任务和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创建中的突出问题。对标全国平安建设考评,结合我省实际,优化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完善年度考评办法,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考评,严格考评把关,考评针对性、精准性进一步增强。2021年,全省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99%;公众安全感测评得分99.05分,同比提升0.33分,平安湖南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6.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委领导班子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委务会、专题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会议,部署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派驻监督有关要求,健全工作联系机制,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列席)委务会、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带头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组织集中观看《代价》《忠诚与背叛》《长安鉴》等警示教育片,强化机关干部接受监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7.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担起主体责任的同时,全力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切实维护派驻监督的权威,努力实现“两个责任”贯通融合、一体落实,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一是聚焦政治监督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协同推进省委政法委机关教育整顿的十项措施》,派出力量全程参加省教整办和参加省纪委监委协同办工作,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要求结合巡视反馈问题见人见事,切实做到个人事项如实填报。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结合落实加强“一把手”监督的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醒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开展日常纪律作风巡查。重要节日前夕,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廉洁过节下发通知进行廉洁提醒。

8.加强廉政风险管控。重点针对少数干部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个别干部律己不够严的问题,在教育管理、监督执纪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管控廉政风险。

一是机关纪委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强化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完善责任清单内容,建立靠前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监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各党支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机关各部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突出加强“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在重大节日期间两次开展明察暗访,消除监督盲区死角。

二是完善警示教育机制。紧扣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和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环节,组织学习重温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问题查摆剖析。通过组织法纪教育、印发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开展谈话提醒,今年共计廉政谈话335人次。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活动,给委机关干部职工家属致公开信,强化家庭助廉作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打造过硬政法队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9.以更高标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聚焦建设坚强领导集体这个目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委领导班子全面建设,促进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点问题,互促提高。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对中心发言和讨论发言内容提出明确的标准要求,确保学习质量。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化整改落实,坚决防止“船到码头车到站”和“好人主义”等思想倾向。

二是加强交心通气。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工作周计划通报制度,便于掌握全盘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经常交流思想。在今年委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后,相继召开了班子成员见面会、分工会,加强沟通,增进了解,班子团结氛围进一步浓厚。

10.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政治标准和组织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续引领干事创业导向。

一是进一步规范落实干部议事规则。落实好《委务会会议制度(试行)》等文件规定,明确委务会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明确委务会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程序、人员组成、决策落实等事项,不断提升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严格干部选任工作程序。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规程(试行)》,对拟提拔使用干部,在委务会研究前,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去函,请其出具廉政意见。

11.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围绕建设“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的目标,推进明责履责,加强机关党建。

一是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省委政法委机关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指导督促所属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坚持将机关党建作为委务会重要议题,至少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是规范党支部设置。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在临时工作专班成立党支部,规范党员管理和活动开展。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在党员人数15名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小组,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化。

12.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做到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两手抓,多措并举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进更好履职尽责。

一是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分管委领导、部门负责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组织到李白烈士和何叔衡、谢觉哉故居现场教学,组织观看周春梅、彭庆文、黄小兵等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举办“老政法人”讲优良传统报告会,推动党员干部以实干实绩传承英模精神。

二是着力解决部分干部“不会为”问题。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安排机关干部参加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年轻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研修班,举办党务干部等专题培训班,积极推荐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培训。加强日常业务学习,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三是持续推进机关作风转变。针对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的问题,出台《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推进调研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机关各处室加大了到基层一线调研频次,综合运用实地调查、座谈了解、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工作首问责任制。结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明确7个方面23项作风顽疾整治重点内容,制定36项具体整治措施,深入开展机关作风顽疾专项整治。按程序完成省反邪教协会换届工作。

(四)关于“巡视、主题教育整改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3.推进全面整改落实到位。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3条未完全整改到位的措施,与本次巡视整改工作同步推进落实,进一步深化整改,目前均已完全整改到位。上轮巡视指出的1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三、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加快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一些工作与党中央、省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下一步,省委政法委将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奋力开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委务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确保全省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找准政法工作定位,彰显政法担当作为。立足党委政法委职能,加大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力度,督促政法单位依法履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突出抓好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改革,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贯彻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精神,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一步推动完善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衔接配套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切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

(三)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政法铁军。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在履行自身主体责任的同时,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举措。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做强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主责主业,持续推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突出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促进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四)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在提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水平上下功夫,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增强进取意识和斗争精神。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范执行干部议事规则,完善科学评价机制,推动干部交流任职,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委务会定期听取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三表率一模范”政治机关。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发现和选树先进典型,多元激励担当作为,形成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五)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以实干实绩检验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强化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逐步解决的,持续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需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15831;邮件地址:长沙市韶山路1号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纪委;电子邮箱:hnswzfwzzb2021@163.com。

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湖南省委政法委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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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ontent/2022/01/12/10766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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