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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51个贫困县4年整合涉农资金621亿元

来源:红网 作者:郭勇雄 编辑:闵美颖 2019-11-27 08: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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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26日讯(通讯员 郭勇雄)截至今年9月底,湖南51个贫困县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21亿元, 31个贫困县已经成功脱贫摘帽。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扶贫资金绩效考评中,湖南连续三年取得优异成绩,共获得奖励资金4.2亿元。

以省为主建立资金“引水”机制,以县为主搭建资金整合使用“放水”平台,2016年改革试点以来,省财政按照中央政策调整情况,多举措推动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确保整合资金“源头清,涌活水”,在中央层面已明确的20项涉农资金的基础上,省财政又把目标接近、投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19项省级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实行“先切块、后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到贫困县的比例不低于8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切块到贫困县的比例不低于65%,其他纳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切块到贫困县的比例不低于55%。切块到贫困县的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市县,具体因素包括贫困类型、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年度脱贫任务、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以及行业发展指标。安排到贫困县的整合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行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管理、监管责任“六到县”,省直部门不得以部门专项规划、约束性任务为由限制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不得考核贫困县约束性任务完成情况。

如何确保整合资金“放得下,接得住”?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省财政每年对市县财政扶贫工作人员进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培训,编发学习资料,讲解整合政策,现场答疑解惑,提高基层财政扶贫干部业务能力水平。指导市县设定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绩效管理自评等方式加强整合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对于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实现绩效目标。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省级政策文件,对于超范围使用整合资金的情况及时予以纠偏;明确整合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

整合涉农资金量大,管理责任更重。我省充分发挥财政、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职责职能,将部门单独考评改为联动考评,并对贫困县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形成左右互通、上下联动的整合资金监管机制。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互联网+监督”平台等方式加强整合资金监管;同时,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形成多元化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果。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等信息,并督促贫困县公开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信息,确保整合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每年开展整合资金绩效评价,制定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把专项考核改为综合考核,对绩效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地方,在分配下一年度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2016-2019年,共安排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奖励资金1.9亿元;对绩效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地方进行约谈,压实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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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勇雄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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