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你看这笔奖金领取人签字和打款账户怎么不是同一个人呢?”纪检监察组正在对某综合监督单位二级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两张票据让我产生了疑惑,我立即向组长进行了报告。
“晓楠,这很可能是违规发放和领取奖金,我们一定要仔细查一查。”组长杨立态度坚决地说。
通过调阅奖金发放明细表和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该单位二级机构在绩效考核奖等经费发放明细表中,领取签字的是张某,而资金却打入了同单位的李某账户上。
根据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组按图索骥,先后找当事人张某、李某,该机构负责人以及财务会计等经手人员了解情况进行核实。
经查,张某已病休,李某是该单位的一名退休老干部,因工作需要聘至单位工作。按规定,李某工资待遇只能参照劳务派遣人员标准发放,不得另外发放其他福利待遇。而该单位却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以病休人员张某的名义给聘任干部李某发放奖金,才出现了签字人和实际领款人不同的票据。
最后,这笔张冠李戴的奖金终于水落石出,李某将多领取的奖金如数交还财政,涉案人员也受到相应处分。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以病休的职工名义给他发放了奖金,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该单位负责人愧疚地说。
不管花样如何翻新、借口如何变化,违规发放津补贴都是“慷公家之慨、图个人私利”,借发“福利”之名,行“腐利”之实。党员干部要以这一典型问题为戒,对照查摆、自警自省,深刻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不收敛不收手必将受到严惩。
作为纪检监察组要夯实“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时刻防范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蒋晓楠)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蒋晓楠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