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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能手】苏琼:审理舞台 玫瑰芬芳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吴凡 宋世秀 编辑:陈靖 2019-07-16 10:32:5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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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室工作13年,慈利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苏琼是办案同事口中“不讲情面”的人。埋头审案,一门心思只做事,是苏琼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我只看卷宗,只对白纸黑字的证据把关,其他任何人说话都不起作用。

她13年审理案子768件,在38岁那年就把自己熬成了老花眼。那些受处分的人,有人感激她,也有人恨她。她却说,自己做的是“婆婆妈妈”“缝缝补补”的事,一切都以平常心对待。

13年审理768件案子

“对照这张清单,回去补充证据材料吧。”老花镜后面,苏琼的眼里释放出审理人的严厉。担心面前的乡镇纪检干部有情绪,苏琼又补了一句,“不怕麻烦就不麻烦,我们一起努力,确保案件质量。”

苏琼今年48岁,老花镜却戴了10年。苏琼学会计出身,县财政部门上班,2003年被县纪委挖了过来。2006年,苏琼进入审理室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一“审”就是13年。

审理是一项特别“较真”的工作。除了要看审查调查报告组成内容是否完整,证据是否合法、真实、有关联,还要看收集证据的形式、方法是否符合党纪法律规定。同时,审理人必须始终保持公正立场,对每起违纪案件从初核、审批、立案、审(调)查、审理等环节,合理公正地提出审理意见。“审理就像是编辑出版一本书,必须校对完整无误后才能装订归档。”说这话时,苏琼很严肃,“案件审理就像校对,是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我们必须慎之又慎,力求定性量纪准确无误。”

由于审理多数时间是坐在办公室看卷宗,苏琼又是个“拼命三娘”,在审理室的第三个年头,她就戴上了老花镜。13年里,苏琼审理768件案子。去年,四个人的审理室审理案件290多件,她一个人审理101件,移送卷宗187本。

案件审理要“走出去”

审理工作又并不局限于在办公室翻阅卷宗,遇到证据有异议的案子,苏琼和同事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补充调查,与涉案人员开展审理谈话。

提起苏琼,村干部杜某富连连点赞。几年前,杜某富对调查组提供的伪造票据、涉嫌贪污1万元村级集体资金的证据认定提出异议,始终坚持没有贪污,而是全部用于了村里建设。这笔钱是贪污还是用于了村里建设,直接决定对杜某富的处理是留党察看、撤职以上的处分还是党内警告处分。

对此,苏琼和同事专程前往村里进行了2天2夜的走访调查。通过调查,苏琼她们查清了这笔款项的去向。原来,这1万元被杜某富交给他人用于了该村通组公路及水池建设,却又没有及时记入村级账务支出,造成了漏记。杜某富是采用虚假手续重复报账用于抵扣短缺款,属违反财经纪律,并非贪污。最终,杜某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宣布处分决定时,杜某富感激地说:“谢谢审理干部的‘较真’,不仅还了我的清白,还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党纪课!”

“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将对被审查调查对象产生直接的影响。”苏琼说,作为一名审理人,她一直怀着一颗公平公正的心,去衡量每一个违纪人的错误,时刻准备接受历史的检验。

铁面执纪也有温情

十几年的审理工作中,苏琼感触最深的是曾某林等两名八旬老党员的案子,他们都是因为祭祖时失火烧山被判了刑。

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这样的案子原本可以直接给予当事人开除党籍处分这样简单的定性结案,但苏琼从办案人员口中了解到,这两位党龄比她年龄还大的老党员多年来一直严守党纪党规,其中一位还几十年如一日地为村里义务守林,“而且他们都特别看重党籍。”苏琼决定深入一线,实地了解。“我们不仅要进行当面谈话,还要听取村支部党员的意见和镇党委的意见,汇编成资料报县纪委常委会审核后,才能向上级机关提交请示书。”

2017年3月,一份关于给予曾某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请示书递交到市纪委监委,这是苏琼及同事在综合考量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实地走访并听取多方意见后做出的请示。因为这份温情的执纪态度,曾某林最终没有被开除党籍。然而遗憾的是,另一名八旬老党员还没等到恢复党员权利就去世了。

“审理工作需要严肃认真和一丝不苟,但也可以充满温暖和温情,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理,既严管又厚爱。”苏琼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的价值所在。

坚持内心的那杆秤

“如果说办案人员是一个家的男人,他们想办法在外面搜罗整理证据,那么审理人员就像一个家的女人,做的是缝缝补补的事。”但苏琼认为“缝缝补补”事情并不简单。

“调查组交来了证据卷宗,只希望早点结案,而我们只想把案子办得更稳当一些。”苏琼说,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一个案件能否办成 “铁案”,审理工作是重要一环。“哪怕就是几个字的表述不当,都可能会被受处分人揪住去到市里、省里申诉,我们不希望这样的情况发生。”

苏琼最近审理的一个案子有17本卷宗。“最初送来的卷宗并没这么多,很多都是办案人员反复补充,慢慢增加起来的。”证据材料补充到位,办案人员才敢松口气,苏琼这里这道“关卡”过了,意味着案子很快就能结了。

在要不要补充证据材料、补充哪些证据材料这些问题上,苏琼记不清自己与办案人员发生过多少回争执,“对事不对人,也没考虑过在工作中会不会得罪人。”一边是结果出来之前办案人员的催促和埋怨,另一边是结果出来之后受处分人的不理解和憎恨,去年下半年,苏琼甚至接到一个受处分人打来的威胁电话。

里外不是人,几头不讨好,审理干部受的是“夹板气”,需要非常强的心理承受力。“但不管怎么样,坚持好自己心中的那杆秤就好。”苏琼说,这是对案件负责,也是对被审查调查对象负责。(慈利县纪委监委:吴凡、宋世秀)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吴凡 宋世秀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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