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绥宁县纪委通报1起“提篮子”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2019-04-25 17:29:14
时刻新闻
—分享—

为推进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强化对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问题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 “提篮子”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绥宁县金屋塘镇农村综合服务站袁亚军利用他人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问题。2011年至2015年,袁亚军借调在绥宁县农村经济管理局期间,利用其担任局长司机的便利条件和他人的职务影响,为绥宁县9个村申办“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分别收取9个村6000元至15000元现金不等,共计121000元。2018年4月,袁亚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绥宁县纪委监委)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陈靖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ontent/2019/04/25/539137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