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和简政放权要求,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对责任和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
经省编办审定批准,省审计厅权力清单涉及行政处罚类、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监督类等四类16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明确了职责14项。
这两项清单的公布,将进一步提高省审计厅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作用,为湖南省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谢瑞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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