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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肖懿 编辑:闵美颖 2014-09-19 11: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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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举行《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取各代表意见。

((9月18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举行《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听取各代表意见。)

  红网9月18日讯(记者 肖懿)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天举行《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听证会,听取各代表意见。
  
  “三公经费”监管不到位,少数单位铺张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强化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涉及的经费、资产、服务等事项十分关注,尤其是“三公”经费开支、行政经费公开、机关资产管理使用、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等,都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机关事务工作逐步由幕后走向台前。
  
  “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尽快出台我省地方性法规,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配套制度,细化有关定额和标准,推进机关事务科学发展。”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调研员曾激波介绍。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二条,分为总则、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附则等。《办法》草案明确了本省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体制机制,对本省机关事务工作成熟的管理经验进行了固化,特别是对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规定。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资产形态和性质,针对机关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统计评价等各环节,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另外,《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办公用房方面,对办公用房的建设、使用、维修等方面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办公用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集中成片建设,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的产权管理。
  
  听证代表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了机关运行经费的管理机制、规范了机关资产管理、创新了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以及强化了监督检查责任。同时也对《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听证代表省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宋先平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些概念过于宽泛,弹性较大,可以适当对个别词语进行确定,例如“固定资产”、“内设机构”等,减少弹性空间。
  
  听证代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副主任张远平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刚性不够,“应当”一词出现了36次,有些地方可以调整为“必须”,应该更具体些。
  
  听证代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谭志说,《办法》(征求意见稿)要保证顺利实施,就必须要明确职责,统一机构职能,便于操作。
  
  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还就《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土化、细节化、文字释义等提出具体意见。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表示会将听证代表的意见汇总、整理、筛选,不断完善《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肖懿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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