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网友留言:
咨询:个人账户省内异地购药为什么还不能直接结算?
A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回复:
网友您好:
为解决个人账户省内异地使用等问题,省医疗保障局从2020年开始采取行动,打通各市州医保系统分建、数据分割壁垒,对全省医保系统进行全面重建。2021年底,全省统一的医保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所有数据向省级集中,为个人账户省内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前期,为推进该项工作,我局在长株潭地区进行个人账户异地购药直接结算试点,并取得很大进展,在技术上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在试点清算过程中也暴露出一定问题和难点,部分参保人员和经办机构反映在安全性上有一定隐患。
目前,省医疗保障局正遵循《XJ-D01-2019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凭证技术规范》《XJ-D02-2020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移动支付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准备出台实施方案。预计在5月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长株潭地区参保人依托医保电子凭证可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异地购药消费;6月底推广依托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个人账户异地购药消费。
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