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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代理记账行业新规 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丁斯斯 于涛 编辑:黄舒婷 2025-05-21 13: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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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5月21日讯(记者 丁斯斯 通讯员 于涛)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湖南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构建行业协同监管机制的角度,对信用评价主体、评价方式、指标体系和结果运用进行制度化管理,特别是在结果运用方面,督促各市县部门根据评价等级实行分类监管,推动代账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健康发展。

据介绍,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信息是评定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的必要数据,包括机构合规信息、日常监督检查信息、部门协同监管信息、加分信息、负面扣分信息等5类28条内容,基准分为100分,可通过参与财政改革试点、获得财税部门表彰、强化机构自律情况等予以加分,未持续符合执业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整改等情况则会被直接评为D级或按次扣分。

《办法》明确,信用信息通过代理记账机构主动申报,各级财政部门日常监管中归集,税务部门共享、发改部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市场监管部门公开发布渠道获取,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共享,其他合法途径等方式按年度进行征集。

《办法》规定,对信用等级A级机构,在日常监管中提供便利化服务,每年可抽取不超过5%的单位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执业质量检查对象;对信用等级B级、C级、D级机构分别实施常规监管、列为关注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分别抽取5%-10%、10%-20%、不少于30%的单位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执业质量检查对象,以分类差异化监督管理引导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

《办法》指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确定满6个月,且主动完成纠正提升的,可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信用等级提升认定,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确认提升后的信用等级,并按新的信用等级进行后续监管。

接下来,湖南省财政、税务部门将积极推动《办法》落地见效,在湖南省范围内组织各县市区按统一指标、统一标准开展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级结果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开,引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型企业选择优质机构开展代理记账、税务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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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斯斯 于涛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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