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发布两个《办法》管理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骆一歌 编辑:邓蔚琴 2022-06-28 10:36:22
时刻新闻
—分享—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体育局联合下发《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以下均简称《办法》)。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体育培训机构、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科技培训机构及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演讲与口才、国学、思维训练、记忆力训练等)。

两个《办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试行。

办学条件:不得在民宅、地下室等地方办学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资金可以用货币或实物出资,也可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非货币财产出资。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以货币出资。

场所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须设置在5层及以下楼层,分设男、女卫生间,不得在中小学校举办培训机构。租用场所开办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面积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开办棋牌类之外体育培训项目,需使用较多设备、器材的科技培训项目以及舞蹈或戏剧类培训项目的,应相应提高生均面积标准:棋牌类之外体育培训项目,不低于5平方米;需使用较多设备、器材的科技培训项目,不低于5平方米;舞蹈或戏剧类培训项目的,不低于6平方米。

培训机构的培训场所及设施设 备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通过后方可使用。以居民自建房作为培训机构住所(经营场所)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并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一般不得为培训学生提供住宿。

教学教研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政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培训

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非学科类培训项目中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培训机构要对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注意事项、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醒目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收费资金应统一纳入国家规定的监管平台接受监管。

培训机构应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按照相关规定开具正式收费票据。

审批:按“先证后照”原则

设立培训机构,应按照“先证后照”原则,依次完成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等审批流程。培训机构须获准审批,方可开展培训活动。举办者应在办学许可审批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持办学许可证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其中,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审批流程为: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教育行政部门向举办者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核:

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培训类型,分别联合同级体育、文化、科技等行业管理部门在受理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集中审核申报材料、现场评估办学条件,出具是否达到设置标准的审核意见。设立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单独审核和评估。

3、公示:对拟同意设立的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培训机构的结论,出具审批决定书。同意设立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同步颁发办学许可证。

注意: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于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论,并及时告知申请人。举办者完成法人登记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进行备案,教育行政部门向举办者出具《办结通知书》,完成培训机构设立流程。

办学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事项变更的,须在发生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开设高危险性体育培训项目的,应先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方可办理办学许可证。

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一证一址”“一址一证”。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单个培训机构可同时举办体育、文化艺术、科技及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但应同时符合相关的准入条件。

自2022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2年。全省范围内可以审批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之前已审批设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地可设置一年左右的过渡期,进行重新审核登记,达到准入标准的换发或颁发办学许可证。

在本文件出台之前已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的其他机构,须对照准入标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未经审批登记之前,应停止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实习生袁航 邝宣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骆一歌

编辑:邓蔚琴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