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落实《湿地保护法》 守护好湖湘湿地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编辑:张立 2022-06-01 21:05:37
时刻新闻
—分享—

2020年12月22日岳阳君山采桑湖2.png

君山采桑湖。图/陈敏捷

红网时刻新闻6月1日讯(记者 李璐)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湖南是长江中游的湿地大省。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长清表示:“《湿地保护法》实施,对湖南来说,意味着湿地保护有上位法可依、违法占用湿地处罚有标准可循、湿地保护制度更加健全、法律责任更加明晰。”

《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从此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湖南湿地资源位居全国前列,湿地保护率70.54%、国家湿地公园数量70处均位居全国第一。

近年来,湖南省林业部门认真履行湿地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通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长期以来,湿地保护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制定的法规政策不一,目标不协调,导致各自为政,难以形成湿地保护的合力。同时,全省湿地保护长期存在着立法阶位较低、范围界定不清、部门管理职责不明,以及随意侵占湿地现象时有发生、湿地资源被挤占的问题。

胡长清表示,《湿地保护法》对于明确湿地定义及管理体制、加强湿地资源基础管理、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完善湿地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强化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范引导湿地的合理利用、科学推进湿地修复工作、完善湿地保护支持措施等均作出了规定,必将进一步助推湖南省湿地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湖南将从几个方面着手,全面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行业学习研讨、培训交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二是完善配套法规,加快修订《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配套法规,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做好法律的配套衔接工作。三是强化保护修复,做好湿地分级分类管理,抓好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统筹实施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四是科学合理利用,加强湿地利用活动的监管,鼓励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科普教育等活动。五是严格执法监管,将湿地保护率纳入等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加强湿地监管,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编辑:张立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ontent/2022/06/01/11338959.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