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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统计局局长石峰:凝心聚力 砥砺前行 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

来源:娄底市统计局 作者:石峰 编辑:罗思颖 2020-12-24 14: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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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一贯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确保统计工作科学规范、统计数据可靠可信的强大保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交汇期,我们要深刻认识统计数据质量的极端重要性,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支撑,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奋力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篇章。

依法治统进入新时期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纲领性文件及一系列统计部门规章和制度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发挥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GDP统一核算改革、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等领域方法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应该来说,从各级领导的重视,到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到统计方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四梁八柱”已经基本搭建完成,下阶段将进入具体贯彻落实的关键阶段,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必将成为统计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要转折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

依法治统面临新挑战

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时代条件、社会环境和形势任务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一是新兴经济加快发展,对统计工作开展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兴经济和新动能层出不穷,产业间相互渗透与融合发展,跨界、融合、混营等新的生产方式大量涌现,经济活动和经济结构呈现出高度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现行统计体系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比如说“三新”经济统计、数字经济统计、民营经济统计等等,相关统计方法制度和基础数据还不够完善,市县一级统计部门目前还没有实质性开展这些新兴行业增加值的核算。二是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给统计数据质量带来深刻影响。长期以来,受不正确的政绩观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之制度方法的漏洞虽补犹存,统计领域积累了一些历史性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近年来,我们坚持科学统计、依法统计,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但要完全消除“历史包袱”的影响仍待时日。三是统计基层基础薄弱,影响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从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看,部分县区统计局人员配备不足,大部分乡镇没有设立专门的统计站,基本上是多办合一,基层统计工作经费、统计力量未能足额保障。尤其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县级统计执法监督结构尚未成立,日常统计执法检查人员需要临时抽调其他专业人员,难以满足新时代执法检查工作的需要。从调查对象统计力量看,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设置专职统计岗位,兼职的统计人员业务不熟悉,对统计口径把握不准,填报数据不科学、不严谨。特别是一些小微型企业和个体户,没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也没有按照要求制作统计台账,在填报相关统计报表时,基本上就是随意预估,在没有任何账目的情况下,统计部门也很难核实其实际生产经营数据,影响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同时,部分统计调查对象主观不配合,担心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增加税费负担,在填报统计报表时不愿说实话、报实数,存在瞒报、漏报、拒报等现象,还有部分企业已经达到了规模标准,却不愿依法申报入统。

担当作为谱写新篇章

基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贵在执行。一是要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形势,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予以防范和惩治。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要充分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提高统计公信力,确保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基所在,将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贯穿于统计调查、统计项目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监督检查全过程。二是要正本清源守正创新,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对于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要坚持从源头抓起,正本清源、守正创新,努力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客观反应各领域各行业真实发展水平。要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抓源头,要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尤其是对于“四上”企业,该进的进该退的退,要切实做好“入规、回规、退规”文章,近3年来娄底市共退出“四上”企业580余家,坚决杜绝“空壳企业”报数,同时,对行业划分错误、项目类别界定错误的及时调整“回规”;要坚持依法普查“真与真比”,历次普查的数据,是非普查年度各项指标数据测算的基础,因此,要通过各类普查全面普准普实各领域各行业发展情况,近年来的“三农普”、“四经普”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七人普”,我们从“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强化保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数据比对、汇聚各级统计部门力量分片包干全员参与”等方面着手,坚持科学普查、依法普查,基本消除了全市统计数据中的一些“历史性包袱”;要直面问题调整修正基数,对于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的各类数据质量检查、集团打捆报数企业解捆、历史基数调整修正等,要坚持不回避不隐瞒的态度,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工作,最大限度消减统计数据中的“隐患”。三是要强基固本,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大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基层统计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在人员力量、经费、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对基层的扶持力度,尤其是要针对日常统计执法检查中出现最多的统计台账不健全、对总产值、中间投入等重点指标理解不准确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第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源头数据质量;要加大数据审核力度,认真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和治理,建立源头数据质量抽查制度,依法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对数据间的协调性、匹配性进行客观评价,提高数据质量。四是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要通过统计执法、统计巡察、“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统计监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领导违规干扰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格开展统计上失信联合惩戒,严肃认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统计法权威。五是要加大统计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统计普法教育,重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近年来,娄底市积极推进统计法治教育进党校、进市县中心组学习,本人多次赴各县市区中心组开展统计法治专题授课,推动领导干部统计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引起了各县市区的高度重视,取得积极成效。要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及各类培训会、走访调研、质量检查等时机,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抖音微视频等创新方式,广泛采用现场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生动直观的宣传形式,加大对调查对象统计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的宣传告知,讲好统计法治故事,传播统计法治声音,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娄底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峰

来源:娄底市统计局

作者: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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