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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更名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黄关春任消保委主任

来源:红网 作者:唐频辉 编辑:李茜 2020-12-04 14: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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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红网时刻12月4日讯(记者 唐频辉) 12月3日,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长沙召开。同日,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毛伟明就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批示。

毛伟明在批示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更加重视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级消费者组织要准确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和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围绕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中心,加强组织建设,创新维权机制,强化消费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全力营造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市场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快、更好地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会议选举表决了湖南省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担任省消保委主任;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向曙光担任常务副主任;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沐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等18人担任副主任。

会上,副省长何报翔代表省人民政府对省消保委换届表示热烈祝贺。何报翔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名成立“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不仅体现在名称的变更上,也要体现在履职创新的突破上,更要体现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创新发展上。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更名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权益保护”四个字加入,此举究竟有何深意?

省消保委秘书长吴卫表示,此次更名,不仅仅是字面上的调整,首先是体现了法律至上的原则,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于消费者组织名称定义更加“法定”;其次,是为了突出消保委组织的性质和职能;第三,也体现出作为公益性的组织,消保委坚持以公益为基础,在为消费者维权过程中进一步体现公平正义的职能和原则。

据介绍,2009年以来,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处理消费者投诉31.27万件,解决29.55万件,解决率为94.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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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频辉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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