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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规:制定涉企政策,需听取企业家意见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闵美颖 2020-03-12 23: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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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12日讯(记者 刘玉先)3月12日起,湖南各级各部门制定涉企政策时,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今天,湖南省发改委印发《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次对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提出机制性规范性要求。

资料显示,国家发改委于去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机制性、规范性要求,旨在增强涉企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方案》自3月12日起实施5年。根据《方案》,凡制定涉及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有关专项政策,起草部门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如:涉企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规范;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等政策意见;财税、金融、价费、土地、能源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专项政策;涉企审批和监管政策等。

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牵头部门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如: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分析经济形势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对外开放政策;研究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等;其他涉企重大经济决策。

《方案》明确建立4种参与机制,对涉企政策制定前、制定过程、制定后和日常联系,分别提出建立涉企政策需求采集论证机制、听取意见诉求机制、评估调整机制和常态化沟通机制。

重大涉企政策出台满一年后,适时开展由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重点评估政策公平性、实效性、连续性。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调整时间。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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