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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擦亮“探头”,让派驻监督更有力量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鲁岳云 编辑:陈靖 2019-08-16 1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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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组长,搭帮你们发现了问题,查的好。”

“尹组长,真心感谢您在我们岗位津贴发放前看出了问题,不然我们法院就犯下了重复发放津补贴的错误。”

……

类似驻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区纪委区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感谢的场景如今在大通湖区已是常态。

但把镜头拉回一年多前,这样的场景几乎没有。

“2017年10月我们派驻纪检组进驻各单位,单位领导要么就是不太愿意让我们参与单位大小事,要么就是觉得纪检组长应该为单位承担主责主业,工作有点被动,现在我们有了一套完整的运行体系,顺畅多了,蛮好。”回顾这一年多的派驻监督工作,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尹世明笑了起来。

为了让派驻监督更有底气,大通湖区早在2017年年底就建立派驻纪检组人财物统一归口区纪委管理的模式,此后,相继探索出台了“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和“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实行领导体制、业务管理、干部管理和后勤管理4个统一,对13项履职范围,14种履职方式进行界定了,明确被监督单位10项工作职责,建立4项工作联系机制,规范12项日常管理,经过一年多的探索,现已彻底理顺体制机制,也进一步厘清了派驻纪检组和被监督单位的职责权限。

“有了制度支撑,我们就要有理有据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该区区委委员、区纪委书记李益介绍。2018年6月,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将2016年1月以来的司法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和脱贫攻坚交通补贴一并造表发放。发放前,派驻纪检组长尹世明在明细表中发现有部分同志一个月造了38天补贴,其中有22天执勤补贴和16天脱贫攻坚交通补贴。于是,这场即将发放的补贴硬生生被派驻纪检组驳回,重新核准明细后发放,总金额减少了25280元,但却收获全院上下的点赞。

此外,发现重大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也有能力独当一面。2019年5月,该区派驻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了该区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处主任杨涛私车公养问题,最终杨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也已被全额收缴,已责令该单位与另一涉案人员(聘用)解除了劳动关系,整个查处过程均为纪检组单独完成。“这得益于我们科学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区纪委区监察工委日常对我们的培训管理。”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峰坦言。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区纪委区监察工委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今年已开展日常督查208次,专项56督查 次,开展廉政谈话262多人次,任前谈话143人次,谈话提醒78人次,处置问题线索12起,处理处分4人。(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鲁岳云)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鲁岳云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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