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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日记:从“村干部主动投案”谈巡察延伸到村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陈敏 编辑:陈靖 2019-08-12 1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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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我正在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实战业务培训。中场休息时,一条短信让我又喜又忧,短信的内容是:“书记,西阳村村干部李某到开发区纪委主动投案,交待问题。”喜的是,开发区党委“巡乡带村”工作首战告捷,巡察延伸到村(社区)形成了震慑。忧的是,这名村干部是避重就轻,还是真心悔改,拿不准啊。毕竟巡察延伸到村,我们开发区纪委是第一次,村干部也是第一次。

事情要从今年5月开发区党委决定开展的“巡乡(镇、办事处)带村(社区)”工作说起。为什么要开展“巡乡带村”工作?这是开发区党委和纪委经过慎重研究,为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坚决把巡察利剑直插到村(社区),让常规巡察直奔一线。

5月27日,开发区党委常规巡察组巡察大埠桥街道办事处党委进驻动员会召开。在会上同时宣布,延伸巡察4个村(社区)。与此同时,为了做好延伸巡察到村工作,我们精心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确定把人口基数大、脱贫攻坚任务重、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多、基层组织建设弱的村(社区)作为首巡对象,务求找准问题、一针见血、取得实效。

6月10日,巡察组进驻西阳村,并立即组织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在细致检查下,该村2017年1月19日的领据涉嫌篡改数据、骗取资金10万元的问题浮出水面。经巡察组同志初步取证,该领据的原始佐证凭证实际金额为11900元,资金用途是村里马路加宽工程使用村民贾某货车用时119小时的台班费,附件有当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而结算领据上的金额却被篡改为了111900元,经手人正是前文所述的村干部李某。

本来,事情到李某投案就该告一段落,同志们也沉浸在喜悦之中。但是,出于纪检人的敏感,我冷静下来、反复思考。巡察延伸到村(社区),必须注重几个问题。一是巡察问题要找准、根源要深挖。巡察作为党内监督和反腐败斗争的“利剑”,“巡”是手段,“察”是目的,根本任务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就李某这个案件而言,是集体违纪还是个人行为?是系统性制度问题还是个案性一般问题?这些细节必须弄清楚、搞明白,案子必须一查到底、寻根问节。二是巡察结果要严肃、过程要贴心。对主动投案的李某,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查几次是什么,不草草断案,不匆匆结案。要通过案件调查,让李某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挽救,让更多存在苗头性问题、侥幸性心理的基层干部,愿意主动反省自身问题,主动向组织坦白问题,主动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巡察经验要总结、成果要运用。巡察工作不光要有内涵,还要讲外延。对李某自动投案要总结提升为宣讲成果,在保护干部的同时教育干部,真正起到惩戒少数教育大多数的作用。不仅仅是让“主动投案”成为老百姓口中的高频词,更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我们党自我革命、从严治党的决心,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信心。

思定,我与巡察组的同志认真组织对李某主动交待的问题开展深入核查,对该村其他村干部进行了细致谈话。经初步调查,这起案件系李某个人所为,其他村干部没有伙同参与行为。李某也交待了骗取资金的原因,是因为垫付了马路工程款。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之中。我们通过在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对及时对主动投案的案例进行分析宣传,形成了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的反腐败工作氛围。(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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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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