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资金的典型案例。该县一渡水镇黄山村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黄某,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原秘书尹某因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资金被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今年4月至6月,该县纪委监委部署在全县开展“一季一专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专项治理工作。该县结合工作实际,将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治理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推进“民生工程”的一个切入点,全面督促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腐败和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做到为贫困群众做好事、解难事,有力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专户专账,做到规范管理。该县严格按照湘财农[2016]2号文件的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公司在财政设立专户,做到专户专账管理,严格专款专用,独立运行核算;同时,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业务与其它业务物理隔离,做到独立封闭运行,确保安全规范。
坚持单独承接,做到支付及时。该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制定出台分散自建和集中安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明确住房建设资金的拨付时间和拨付程序。要求该县扶贫开发公司依据审定后的《新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房补助拨付审批表》及时审核相关补助资金,并借助现有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平台,由县乡财局直接打卡发放到搬迁户的账户;集中安置项目按EPC总承包合同要求和进度及时拨付。该县扶贫公司共承接资金61389万元。2016年—2018年实施分散自建5996人的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集中安置点项目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截至2019年6月,已拨付资金52860.5526万元,目前,所有项目资金均按时间节点进行支付,无一差错。结余资金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要求,优先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确保了资金发放安全、便捷、及时。
坚持公示公开,做到阳光透明。该县要求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改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同时,实行“线上线下”双公示公开,将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户主及资金额度等信息在政府官网的“惠民资金公示专栏”进行线上公示,同时在各乡镇、各行政村设立公示栏,进行线下公示公开,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使用阳光透明。
坚持常态化监督,做到严肃执纪问责。该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发改、住建、审计、财政、扶贫、民政、城投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实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和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同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实甚至弄虚作假,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的常态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今年1-6月,该县共查处1起克扣村民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人受到党纪处分,对1起在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中工作不力问题进行立案查处,5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受到警示约谈,责令6个乡镇12个村对保障房质量和折旧复垦未到位等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余达、伍勇)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余达 伍勇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