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苏仙区飞天山镇高家塘村亚家山组原组长黄某昔在村支书、镇纪委同志的陪同下,到苏仙区纪委监委投案,并主动将其涉嫌职务侵占组集体资金的1万元向组织进行退赔。
今年4月,飞天山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黄某昔任组长期间以权谋私,占用组集体土地用于个人建鱼塘谋利等问题。”苏仙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后,黄某昔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便主动与飞天山镇纪委联系,表示愿意将所有问题向组织讲清楚,并主动交待了2015年其任组长期间伙同他人私分组集体资金7万元、其个人分得1万元的问题。
“由于个人法律意识淡薄,犯了错误,现在我主动交待自己涉及的问题,配合调查,恳请组织上予以从轻处理。”黄某昔投案后,如释重负地说。日前黄某昔正在积极配合苏仙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的初核调查。这是监察法颁布后,苏仙区新增监察对象主动投案第一例,也是苏仙区纪检监察机关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进一步显现。
截至目前,已有2名监察对象因违纪违法问题主动到苏仙区纪委监委投案。(苏仙区纪委区监委:陈露、朱丽娟)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陈露 朱丽娟
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