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由长沙县工商联承办的“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在长沙县举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曦,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亚东,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开源·浏阳河集团董事长罗可大,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处长陈夕林,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邓志伟和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处、省高院民二庭、长沙县工商联,以及来自长沙县、长沙经开区120余名民营企业家参加了活动。
近年来,长沙县工商联在县统战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及时制定出台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亲”“清”第一县的实施方案,着力在提升效能、改善服务、优化环境等方面花心思、下工夫,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此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也是长沙县工商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廉洁工商联的一个举措。通过普法宣讲,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和依法治企意识,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厘清“亲”“清”政商关系,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
李曦代表省工商联感谢省法院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她指出,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而企业的法治建设和依法管理又是一些民营企业的“软肋”。新时代的民营企业必须与时俱进,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把法治作为民营企业必备竞争力,在法治中管理,在法治中运行,在法治中发展,才能给民营企业提供最好的自我保护,也才能让企业行得更稳、走得长远。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聂建新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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