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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迟到”的回复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姚娣 编辑:陈靖 2019-06-19 15: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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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办理结果很满意,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会这么重视我的问题。感谢你们,为了我的事,来来回回跑了很多趟,电话也打了很多。”近日,吉首市镇溪街道某社区居民张大姐接到吉首市纪委监委信访办理结果反馈单的时候高兴地说,并在反馈单上签下满意。

2018年11月30日,吉首市纪委监委接到张大姐的信访举报材料,张大姐反映自己居住的房屋2017年进行棚户区改造时,施工方将自己家中窗户损坏,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

经查,2015年5月8日,吉首市政府对城区54个国有企业宿舍区内进行维修改造。张大姐居住的G小区属于这一次维修改造的范围。在第一阶段维修改造工程结束后,因G小区房屋结构老化,破损严重,维修后无法确保房屋的质量。监管方和施工方将有关情况告知小区业主后,大部分业主要求拆除异地安置。经吉首市政府研究后,停止了G小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并将G小区列入下一批棚改拆除改建项目。施工方在实施维修改造过程中确实将张大姐家中窗户损坏,停工撤离前未对损坏处进行修复。

问题核实清楚后,吉首市纪委监委责令责任单位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好张大姐家受损窗户的问题,并根据“三个区分开来”和“精准问责”的指导精神,对在处理张大姐信访问题过程中,存在工作疏忽、慢作为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

因张大姐人在外地探亲,工作人员便与张大姐约定,等她回家后,再进行当面答复。约定的日子到了,吉首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张大姐反馈办理结果结束后,责任单位负责人代表公司向张大姐致了歉,并与张大姐协商达成一致,由责任单位支付维修费,张大姐自行维修受损窗户。张大姐表示接受道歉,并接收了维修费。

吉首市纪委监委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致力于做好信访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好信访办理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权利得到维护,确保公平正义不“迟到”。(吉首市纪委监委:姚娣)

来源:清风杂志社

作者:姚娣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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