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网消息,近日,经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批准,对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刘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六大纪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长期吸食毒品……
又一起官员涉毒的恶性案件,令人感慨、愤慨!
让人感慨的是,此前已有领导干部自甘堕落地沾染上毒品而被查处,如湖南省临湘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龚卫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等,都是轰动一时的“毒官”。而刘立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领导,不引以为戒,而是知法犯法,继续走上“毒”路,实在让人不解和感慨。这些人“毒”官身居高位,却不思勤政为民,而是信念丧失,道德沦丧,情趣低下,成为可悲可怜的“瘾君子”,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实在是咎由自取。
“烟枪一杆,打得妻离子散,未闻炮声震地;锡纸半张,烧尽田地房梁,不见火光冲天”。“毒”害猛于虎,足以毁灭一个人,一个家庭,官员涉毒更是危害尤甚,其危害尤其让人愤慨!一是树立了极坏的典型。官员是公众人物,担任一把手的官员还是一个单位的领头羊和主心骨,其一举一动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导向作用,人民群众也是直接通过他们评判党和政府。而这些涉毒官员,不但带坏了一个单位的风气,更是严重损害了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在广大群众中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二是由“毒”带来的“并发症”很可怕。从已被查处的案例来看,领导干部一旦涉毒,其所涉违法违纪行为往往不止于此,而会伴随私生活混乱、聚众吸毒甚至制毒贩毒等“并发症”。同时,因吸毒需要巨大的经济开支,而这往往是他们自己的合法收入所无法满足的,于是,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就顺理成章了。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三反”运动中查出的刘青山、张子善两名领导干部严重贪污盗窃国家资财案件中,主人公之一的刘青山就是由于吸食毒品成瘾,而大量贪污,任意挥霍,过着极度腐化的生活。再如前文所提到的杨红卫也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2015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被指“烟、酒、嫖、赌、毒”五毒俱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药品或者其他违禁品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清朗官场不容“毒雾”,对于极个别不遵守法律,反而带头违法的涉毒干部,要做到零容忍。要通过尿检、群众检举等方式及时发现,及时坚决查处,决不能让其毒害社会,毒害官场生态。(新邵县纪委监委 陈湘)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陈湘
编辑:陈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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