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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交党费的“党员”就该除名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龙水源 编辑:黄思哲 2018-12-28 1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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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干部宋清龙、王富贵为躲交党费,工作变动后不转组织关系。根据《党章》第九条规定,今年11月29日,临翔区区直机关党工委对宋清龙、王富贵给予党内除名处置。(2018年12月24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党章》第一条中就明确规定,党员要“按期缴纳党费”,这是成为一名党员必备的条件。为了躲交党费,工作变动后竟然故意不转组织关系,真让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为了躲交党费,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为了别的更大的利益,估计他们什么都会去干。反正他们的选择逻辑就是个人利益第一、唯利是图,为了些许私利,信仰原则都可以抛到脑后。

  革命导师列宁有句名言:“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连党费都不肯交,甚至为了躲交党费而故意不转组织关系,这样的党员能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那样“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吗?笔者认为根本就不可能,这样的“党员”不是徒有其名是什么?这样的“党员”不要也罢,把他们除名处置实属非常必要。

  影响党组织战斗力的决定性因素不是党员数量,而是党员质量。苏共拥有20万党员时夺取了政权,拥有200万党员时打败了德国法西斯,而拥有2000万党员时却失去了政权,这说明党组织战斗力的关键在于党员质量而不是数量。没有质量而数量膨胀,再多也只是乌合之众,不足以成事。躲交党费的“党员”只会想方设法捞好处,不会为党的事业出力奉献。他们只会成为党的累赘和负担,不会成为党的事业发展的推动力。把他们清除出党员队伍将会使党员队伍更加纯洁,从而更加具有凝聚力、战斗力。

  人们常说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做成的,笔者以为这主要体现在共产党员坚强的党性、高度的纪律自觉、钢铁股的战斗意志。共产党员就是要个顶个、当先锋,真正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一个党员一把火,做到引领一片、照亮一方。躲交党费的“党员”连起码义务都设法逃避,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去引领群众吗?当然不能。恰恰相反,他们只会带坏风气、起消极作用。他们是可能坏掉一锅汤的“老鼠屎”,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止“精致的利己主义”病毒像瘟疫般不断扩散。把他们清除出党,有利于从源头阻断这种传播、纯洁党的组织,从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最坚强的组织保障。(衡阳县 龙水源)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龙水源

编辑:黄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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