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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受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日可申请“惠农担—救灾贷”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雨晴 通讯员 李扬 尹志伟 编辑:闵美颖 2017-07-11 17: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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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7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罗雨晴 通讯员 李扬 尹志伟)6月22日以来的持续降雨,共造成湖南14个市州120个县市区受灾,全省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近日,湖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联合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推出“惠农担—救灾贷”,为受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生产自救提供担保融资贷款服务,符合条件的受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日起可申请贷款。

  湖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作为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支持的政策性金融产品,“惠农担—救灾贷”旨在构建财政、银行、担保三方合作救灾贷款体系,打出救灾、惠农组合拳,支持其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得自救脱困和恢复生产所急需资金。这是省财政厅巧用农业信贷担保融资工具引入金融资金参与抗灾救灾的创新举措和有益尝试。

  “惠农担—救灾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融资成本低,银行利率上浮不超过10%,省财政投入真金白银,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并对担保费率补贴1%,使得客户获取贷款的年综合成本低至3.41%,降低了客户的融资成本;二是手续简便,产品采取纯信用模式,对客户免抵押物、免保证金,降低了客户的融资难度;三是客户获得贷款快,公司和银行在接到客户申请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贷款审批,客户在10天内可拿到贷款,为生产自救赢得了时间;四是救灾发力精准,该产品专门支持在2017年9月30日以前因受灾需要银行贷款支持恢复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贷款额度方面,“救灾贷”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万-300万元之间。其中对于“惠农担-粮食贷”原存量贷款(在保)客户,原则上按照受灾面积以每亩不超过500元核定额度;其他情况按照灾后恢复生产经营拟投资规模的70%未上限(含)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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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原本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此次受到洪涝灾害影响,受灾情况得到县市区农业部门和同级救灾减灾部门认可。二、自然人年满18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户口本身份证件;法人主体成立一年以上并有完整的经营记录,有法定的经营与办公场所,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三、实际控制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嗜赌、吸毒等不良嗜好。四、信用记录良好(要有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征信记录)。五、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一年。六、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或承包合同,具有适度生产经营规模。七、在湖南农行开设专用账户,专门用于银行贷款发放与归还、以及销售回款的结算。

  受理机构:县市区农业部门和同级救灾减灾部门。(由县市区农业部门会同同级救灾减灾部门负责筛选符合要求的承贷主体,批量向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与湖南农担县市分区支机构出具“推荐函”。)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与湖南农担县市分区支机构也可直接受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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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雨晴 通讯员 李扬 尹志伟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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