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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企业年报报送6月30日截止 省工商局:切莫“踩点”报

来源:红网 作者:汤琴 陈珏 编辑:徐放 2016-05-27 13: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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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汤琴 见习记者 陈珏)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企业报送2015年年报时间,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工商局了解到,目前仍有一部份企业未报年报,对此,省工商局提醒,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应尽快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notice/)报送,未按时报企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提醒企业错峰报送,切莫扎堆“踩点”报。
  
  未按时申报将入“黑名单” 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都受影响
  
  记者从湖南省工商局了解到,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湖南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在2016年1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报送年报。
  
  未按规定进行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黑名单”企业在评优评先、招投标、申请列入政府信用担保管理体系、财政扶持、资质评定、政府采购、发票供应、银行贷款、出口货物退(免)税、海关报关等事项中将受到限制和影响;而连续三年以上不履行年报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代表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代表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代表机构自被撤销、吊销或者责令关闭之日起5年内,设立该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
  
  年报结束后将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企业年报如何报送?省工商局提示:错峰报送 切莫“踩点”报
  
  在湖南省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采取电子化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需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notice/)进行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上述电子化方式申报年报,也可以按照纸质方式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则需要到湖南红盾信息网(http://www.hnaic.gov.cn)下载《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填报完成后,打印并准备相关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登记机关。
  
  目前湖南省未报送企业年报的企业不少,距6月30日的截止日期只有1个月的时间,为此省工商局提醒企业最好选择错峰申报,尽量避免在最后时段“踩点”申报,扎堆很容易造成网络拥堵,既费时又费事。

来源:红网

作者:汤琴 陈珏

编辑: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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