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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项资金管理“加减法” 筑牢源头治腐防线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吕朝阳 欧阳毅 编辑:徐放 2016-01-21 15: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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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通讯员 吕朝阳 欧阳毅 长沙报道
  
  2014年起,湖南省财政打破部门界限,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通过努力,省级专项从2011年的4000多个逐步精简到了98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减少自由裁量权,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财政资金管理源头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防范保障机制。
  
  近年来,湖南省财政专项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办成了许多大事和好事,同时,也存在名目繁杂、规模散小、结构固化、效益不高等问题,不仅使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大打折扣,而且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容易滋生贪污腐败。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舆论的监督,倒逼专项资金管理进行改革和创新。
  
  在改革的推进上,省财政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先精简专项数量、再推进整合的质量,逐步实现专项资金改革目标。
  
  数量做“减”法,统筹协调破解部门利益
  
  通过“减、转、并”,破解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利益格局固化的被动局面。“减”是坚决取消政策变动、绩效低下的专项,“转”是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的专项,“并”是切实归并目标相近、方向雷同的专项。2015年,省财政取消了到期的污水垃圾处理奖补专项5000万元;将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奖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础教育发展专项中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特岗教师资金等专项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作为地方基本财力保障;将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奖励、建筑节能、林业防灾减灾、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超级稻丰产工程等14个专项,与用途相近、支持对象雷同的其他专项合并。同时,重点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的跨部门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特色县域经济发展”工程、“湘江一号”工程、“两个百千万”工程等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均实现了跨部门资金联动。
  
  管理做“加”法,规范内容推进标本兼治
  
  在做好专项数量减法的同时,做好专项管理的加法,推动专项资金的实质性整合,规范部门权力,防控廉政风险。整合后的98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了“一个专项、一个办法”,“先定办法、后分资金”。坚持“绩效为先、全面评价”,把绩效管理嵌入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督全过程,用好问效的尺子。根据评价结果,近两年省财政先后压缩调整了少数民族工作等5个绩效评价不高、管理滞后的专项资金,督促单位在“分好钱”的同时,更加注重“管好钱、用好钱”。坚持“预算公开、倒逼规范”,公开财政权力清单,全面公布省级专项资金目录、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分配结果,全过程公开产业类专项资金,坚持走阳光的路子。同时,坚持有钱不能任性,严格审批程序、资金拨付时限和限制调整审批权限,从制度层面对症下药,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构建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
  
  “专项数量上的精简、单个专项的规范是治标,把规范的要求、廉政风险防控的理念融入制度,打造全面、立体的权力监督机制,才能实现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石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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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朝阳 欧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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