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表示,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长沙市实际,2月1日起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实施第二阶段交通限制通行措施。
违反规定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潘锦 张珍 通讯员 杨哲
编辑:徐放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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