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28日讯(记者 于振宇)今天上午,湖南移动原副总经理郭小明受贿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诉机关指控,自2002年至2014年,郭小明在任湖南移动副总经理、后勤服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位时,单独、或伙同家人收受人民币455万元、加元19.2万元、美元1万元,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郭小明在任湖南移动副总经理、后勤服务中心副总经理等职位时,多名商人以送礼或现金、入股等形式,向郭小明行贿,业务范围涉及中国移动的电脑耗材采购、湖南梦网SP业务、校讯通等。郭小明的妻子和妹妹等亲属卷入此案。
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