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计重收费是一种按实际车货总重计费的收费模式,即对正常装载部分实施费率优惠,对超载部分加倍收费。其主要目的是遏制超载运输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率,保障运输安全。
“此次计费方法调整主要是针对超载的载货类汽车,对没有超载的货车及客车没有影响。”该负责人介绍,调整后的湖南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超载部分计费方法为:合法装载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保持原费率不变;对超载部分达30%以下(含30%)的按基本费率的1-4倍计费;超载部分达30%以上、100%以下(含100%)的按基本费率的4-10倍计费;超载部分达100%以上的按基本费率10倍计费。
针对车辆超限超载导致道路桥梁严重受损、交通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自2014年9月1日起,湖南正式启动了为期15个月的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载货类汽车超载部分计费方法的调整,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参照河北、山西等省市做法,结合当前全省治超工作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
“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合法装载运输,提高超载超限运输的违法成本,有效遏制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护高速公路安全,打好全省治超攻坚战。”湖南省高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谢娟 通讯员 江钻 刘竞良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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