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38号)和《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湘煤关退办〔2014〕1号)要求,全省浏阳市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对浏阳市澄潭江镇造上煤矿等煤矿250处作出关闭决定(2014年第二批),并已关闭到位。全省北湖区月峰乡贰号煤矿等27处煤矿完成改造升级,并已验收合格。共淘汰落后产能1780万吨,现予以公告。
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编辑:闵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