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治理范围为全市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人员,治理时间为1月至3月,治理任务将分再次自查清理、数据汇总上报和集中督查三个阶段。
津市将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通过严格对照各单位在编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岗位设置审核表、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各单位的内部自清自查,并将各类清理统计表在单位显眼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设置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同时,市委组织部、编委办、财政局和人社局将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单位治理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对治理工作后再出现“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长期借调人员等违纪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格处理当事人,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目前,津市已启动再次自查清理工作。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俊
编辑: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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