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衡东县白莲镇小初村支书谭健庚于2015年1月1日按农村习俗为儿子操办婚宴,当天中午共办酒席30桌,第二天早上办酒23桌(农村习俗要举办两餐正席),共收223人礼金94200元,已退还87人礼金4万余元。
谭健庚虽向镇纪委作了申报,但当天中午办酒仍超出了规定桌数,违反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年17号】文件),经研究,镇纪委决定给予谭健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继续退还有关人员礼金,并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容
编辑: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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