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将“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集中开展路面执法行动。不卸载的超限超载车辆,不予放行,对鲜活农产品、危险化学品等运输车辆,实行区别对待,行驶途中原则上不予卸载,但要对驾驶人员提出警告,并将其违章行为报告车辆所在地管理部门。
把集中治理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超载超限观望者的侥幸心理,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不想超、不愿超、不敢超,自觉抵制和杜绝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解决超载超限这一“顽症”。
来源:红网
作者:田宏贵
编辑: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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