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清理处级领导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后,武陵源区又“剑指”区管干部,拉开新一轮清理行动。8月下旬,武陵源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区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对区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开展专项整治。
《通知》中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政策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兼任领导职务的须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兼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在同一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一般不得超过两人。在兼职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领取社会组织的报酬、补贴等,不准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现阶段的清理工作主要采取个人自查自纠与组织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来源:红网
作者:吴俊
编辑:徐放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