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创业办通报了2014年创业富民专项资金申报的情况,并对2015年的申报指南进行了解读。2015年创业富民专项资金将对初创型小微企业和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提供资助。其中,对初创型小微企业采取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单个项目的无偿资助额度最高为10万元;对大学生、女性、归国留学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复退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创办的初创型小微企业将予以优先扶持。大学生创办的初创型小微企业则可享受自初创企业注册之日起2年内的经营场所租金补助。市创业办特别提醒,为了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进行,凡是委托中介代办申报的企业一律不予扶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姚倩
编辑: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