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14年6月5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政府法制办经济立法处张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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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征求意见稿)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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