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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桂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中的人性关怀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编辑:何冰 2014-09-22 16: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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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发挥积极作用。

(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发挥积极作用。)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存档的部分卷宗。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存档的部分卷宗。)

  【编者按】每一个职能部门的窗口都是政府与百姓的桥梁。创建依法办事窗口,不但使各部门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和公正、严格、文明执法,而且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经过多年的创建活动,湖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在新时期开创性地做了不少工作,既提高了管理水平,又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近年来,湖南更是涌现出许多优秀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成为湖南法治化水平的新标杆。
  
  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以“助改革、保民生、促发展”为主题,联合红网和法治湖南网8月起开展“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集中宣传活动。这些窗口单位有什么新思维、新理念、新做法和动人的故事?我们将与您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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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记者 肖懿 湖南郴州 报道
  
  湖南郴州市桂阳县的朱建国近日被县检察院辞退了,作为保安的他很无助,检察院的强势使得他多次维权无果,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帮助下,他认真的写了一份仲裁申请书,前不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调解了双方的矛盾,朱建国这在以前是不敢想的。
  
  前不久,桂阳县检察院因为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就将几名以前任职的保安辞退,这些保安当中,工作时间长的有9年时间,短的也有4-5年,朱建国就是其中一位。
  
  朱建国的仲裁申请书透露,桂阳县检察院辞退他们,涉及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绩效等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于是他们找到检察院要说法,由于检察院是强势部门,不少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不愿趟这趟浑水,朱建国等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最终,他找到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向他们介绍了具体情况,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帮助指导下,朱建国递交了一份仲裁申请书,并于近日开庭初步仲裁调解,双方就部分补偿问题初步达成协议,这无疑给朱建国等人吃了定心丸。
  
  以往一些很难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如今,足不出村、人不出乡镇就能得到有效解决,广大劳动者的幸福感、安全感、归宿感和认同感达到历史上最好时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院也被群众美誉为“劳资公平的天平秤、社会和谐的调节器;近几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43宗:其中,立案调解裁决284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37宗,案外调解1022件,结案率100%,为劳动者争取各项补偿1548.57万元。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县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1个社区以及用人在100人以上的22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成立了150名工作人员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形成了各站、队、乡镇三级联动,力争实现小额、简单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初期、解决在基层。形成了企事业单位调解、行业调解、区域调解、乡镇街道和社区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筑起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第一防线”。
  
  为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和质量效率,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坚持“及时受理,依法办案,提升水平,注重调解”的原则,着重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对符合立案条件、申诉材料齐全的,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进行调解;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裁、快结;实行案件公示制度,将每一起案件申请人姓名、被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诉求、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进行公示,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风险告知制度,申请人申请立案时,以“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仲裁请求不当、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开庭不按时出庭、举证不能、错误行为等风险,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善意提示,以便当事人理智地参加仲裁活动;实行巡回仲裁庭,将仲裁庭开到厂矿企业、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群、宣传一片”。
  
  仲裁机构还与相关企业建立QQ信息沟通平台,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就企事业单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讨论交流,随时听取企事业单位的反应和诉求,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邀请企事业单位参加庭审旁听,了解仲裁机构和人员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案件办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发展和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上,坚持科学分类,形成“简单案子简便审、复杂案子简化审、集体案子特别审、多调少裁科学审”的分类处理新机制。同时,坚持科学办理案件、以调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新机制,确保了科学性、公正性。
  
  近年来,桂阳县委、县政府在财政刚性支出日趋增多的困难情况下,挤出资金,先后投入280余万元,建设了一大两小三个标准化的仲裁庭、调解庭和档案室,实现了仲裁调解的分离。
  
  桂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每年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及劳动保障方面的业务咨询,发放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普及资料约12000余人次,多次被桂阳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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