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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事示范窗口】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服务三农 执法严明敢碰硬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黎飞跃 编辑:严欢 2014-08-08 09: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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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正在超市内检查农产品销售。)

(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编者按】每一个职能部门的窗口都是政府与百姓的桥梁。创建依法办事窗口,不但使各部门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和公正、严格、文明执法,而且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经过多年的创建活动,湖南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在新时期开创性地做了不少工作,既提高了管理水平,又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近年来,湖南更是涌现出许多优秀的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成为湖南法治化水平的新标杆。
  
  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以“助改革、保民生、促发展”为主题,联合红网和法治湖南网开展“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集中宣传活动。这些窗口单位有什么新思维、新理念、新做法和动人的故事?我们将与您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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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记者 陈宗昊 通讯员 黎飞跃 邵阳武冈报道
  
  “我们是不‘打’不相识。”谈起和湖南省内某知名连锁超市的那场官司,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戴甲民脸上立刻露出笑容,“让我们高兴的不是官司赢了,而是最后的结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好。”
  
  由于超市出售的某品牌面条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不规范,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进行处理。但超市和面条生产商对处理提出异议,最终使用行政诉讼途径。
  
  “因为我们取证扎实,程序合法,所以审判结果是我们胜诉。但是,通过长时间的交流,大队的工作得到了超市和生产商的认可,不仅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还和我们成了好朋友,非常配合我们的执法工作。”
  
  早在2006年,武冈市农业局在全省率先成立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先后荣获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先后两次被评为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荣誉称号。
  
  荣誉背后,是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每一位队员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循。副大队长钟显武告诉记者,1998年,当时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一起种子案时,由于法律运用不当,导致被处理人状告农业局,尽管最后经过协商双方调解成功,但这段经历成为警示每一位队员的案例。
  
  “我们现在每年办案30至40件,结案率100%,被处理的单位和个人无一提出异议,所有案件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和文字规范标准。无一错案假案发生,也无一要求听证、复议和诉讼案件。”
  
  戴甲民介绍,一方面,大队每年组织队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法制培训班,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武冈市农业依法行政制度”,每月组织队员进行法律和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并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岗位轮换,让每名执法人员都参与执法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增强执法人员独立办案能力。
  
  另一方面,大队将涉农专业知识扎实、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调入执法队伍,以保证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维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同时,大队将办案与宣传普及包括农药使用知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识别等知识相结合,而且制作发放了三农服务联系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些举措极大的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我每次巡查总会被一些农民朋友拦住询问法律和农资知识,关系非常好,这扩大了案件举报来源。”钟显武非常自豪的说,2007年3月份,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国家规定,查封600余件甲胺磷农药。10月份,大队得到举报,被查封的甲胺磷农药遭非法变卖,大队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第二天就追回了所有被销售到外地的甲胺磷农药。
  
  “这件事让群众知道我们敢碰硬,知道我们办事公平公正,也更加信任我们。”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黎飞跃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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