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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全面启动

应链中的重点及关键环节,精准释放退税红利和改革效应,为8月29日,2022年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启动会在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执法稽查相关各项工作随之全面启动...[详细]

【十一部门】事关你的孩子 湖南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家庭教育工作规划

湖南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人民检察院、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科协、省关工委等11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规划(2022-2025年)》...[详细]

【通讯管理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进一步安排部署党的二十大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8月30日,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召开党的二十大信息通信保障工作推进会,对党的二十大信息通信保障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省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敏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市场监管局】“消费公平与企业责任”——湖南省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研讨活动举行

8月31日,“消费公平与企业责任”——湖南省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研讨活动在长沙举行,各路大咖共同探讨市场经济、商品经济中的公平交易、市场秩序...[详细]

【多部门】提升全民数字素养 这个专题论坛首次亮相岳麓峰会

8月31日下午,2022岳麓峰会“提升数字素养 助力网络强省”专场论坛在长沙召开,这也是该论坛首次“亮相”岳麓峰会...[详细]

【应急管理厅】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条例》,最明显的特点和亮点是“五个突出”:突出问题导向、突出责任落实、突出高危行业、突出监管执法、突出协调配合...[详细]

【工信厅】湖南省认定40家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

近期,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了今年认定的40家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作为全省消费品工业转型发展的标杆和示范,将引导食品、医药、轻工、纺织等消费品工业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详细]

【自然资源厅】占地2000平方米 湖南测绘地理信息主力军亮相2022通航博览会

9月1日,2022湖南(国际)通用航空产业博览会在长沙开幕,湖南测绘地理信息主力军亮相展会,全景展示近年来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主要成果、高精尖装备和先进技术...[详细]

【总工会】传递榜样力量 新时代巾帼劳模工匠宣讲总结展示活动举行

致敬她力量,匠心绽芳华。 9月1日下午,2022年新时代巾帼劳模工匠宣讲总结展示活动在长沙举行...[详细]

【多部门】观察丨两场盛会“风”起湖南,看看数字未来有什么“配置”?

人工智能背景下,人和机器、物理空间的关系将重新定义;在元宇宙空间,人类将开启前所未有的创造力时代……接连在湖南举行的两场盛会,为我们观察未来风向、了解发展脉动提供了重要窗口...[详细]

【人社厅】@求职者 1200多个岗位!湖南省“国聘行动”来了

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南将在9月份开展2022年湖南省“国聘行动”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稳岗扩就业示范带动作用...[详细]

【多部门】2022第十四届湖南茶博会开幕 五彩湘茶齐亮相

9月2日至5日,由省供销合作总社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乡村振兴局等省直部门联合主办的2022第十四届湖南茶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茶博会”)在长沙举办...[详细]

【多部门】2022“味道湖南”精品湘菜进单位食堂活动启动

9月2日上午,2022“味道湖南”精品湘菜、名优食材消费帮扶农产品进单位食堂启动仪式在湖南省消费帮扶示范中心成功举行...[详细]

【统计局】湖南启动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摸底调查

9月2日,湖南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入户摸底调查启动仪式在长沙举办。从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获悉,全省将有18万户居民家庭接受入户摸底调查,并从中抽选近1.5万个记账户...[详细]

【气象局】湖南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干旱)四级应急响应

9月2日上午,湖南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干旱)四级应急响应,各单位正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相关工作...[详细]

【总工会】师傅在上!首届大国工匠论坛尊“匠”重“技”

首届大国工匠论坛在长沙举行,这是我国第一次为“工匠”举办的全国性论坛。56名“大国工匠”从全国各地“湘”约“湘”聚,分享匠心逐梦奋斗故事,解读工匠精神深刻内涵...[详细]

【生态环境厅】非凡十年·湖南答卷丨绘出生态建设最美底色

“现在,放眼三湘大地,无山不绿、有水皆清,四时花香、万壑鸟鸣,绿色已成为湖南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9月1日,生态文明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介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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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民政厅

    厅长 曹忠平

  • 湖南省住建厅

    厅长 蒋涤非

Q 网友留言:

咨询:非企业统一代码证办理问题

A 湖南省民政厅回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五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利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利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而业主委员会的资金主要是服务小区业主,如果捐赠业主委员会剩余财产会影响到业主的利益而引起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产生利益纠纷,所以业主委员会不适合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 2.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非营利法人,产权归全民所有,而业主委员会的产权只属于部分小区业主,业委会以外的人无法享受所有权,且开展的是营利性的活动,因而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由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具体负责执行业主大会交办的各项物业管理事宜。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六条规定(解读),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时,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其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其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Q 网友留言:

投诉:自建房检测费用,加重百姓房屋租赁负担

A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回复:

您好! 收悉您在红网“问政湖南”所反映“桃江县收取自建房检测费用,加重百姓房屋租赁负担”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依据从桃江县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的相关政策规定回复如下: 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以后,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22]35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湘建房[2022]122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县《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桃办发电[2022]32号)的规定,对经营性自建房和前期摸排中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含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中涉及房屋结构安全需作评估鉴定的)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必须委托房屋安全评估鉴定,鉴定所需费用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为保障既有房屋安全鉴定的实际需要,规范鉴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确保鉴定质量和水平,我局对在我县或拟在我县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单位资质、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核实后,向社会发布了三批次共28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相关信息和指导价,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行选择鉴定机构,依据指导价进行议价,并对上述企业的鉴定活动进行监督,对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湘建房函[2022]136号),自建房鉴定收费根据当地自建房鉴定总体规模、自建房鉴定难度确定保底价标准,根据自建房面积、层数等因素合理定价,建议保底价一般不低于10元/平方米且不低于3000元/栋。为尽量减轻居民经济负担,县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与在我县备案的所有检测公司多次沟通,最终确定指导价:建议建筑面积小于100(含)平方米的房屋不低于1000元/栋;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小于500(含)平方米的房屋,原则上不低于8元/平方;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房屋,原则上不低于5.5元/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