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推行实现“六个一”举措,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和归属感

来源:红网 作者:王杨 编辑:戴桢 2025-01-07 19:01:36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新闻1月7日讯(记者 王杨)1月7日,记者从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获悉,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一线应答”,切实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和归属感,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办事满意度。

服务事项

退役军人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一个或多个事项进行办理:1.退役报到;2.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3.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4.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5.居民身份证申领;6.社会保险登记;7.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8.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10.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1.预备役登记。

服务对象

安置地在湖南省辖区内,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

办理方式

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预备役登记通过线上统一填报信息,线下一次办理;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通过线上采集需求信息、线下具体组织落实;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行线上联办。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1)线下办理。各地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接待窗口,集中开展退役军人档案审核、身份核定,办理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预备役登记等事项,并根据自身需求参加线下组织的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退役军人如需办理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业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当场开具《落户介绍信》,并扫描上传至省“一网通办”系统。

(2)线上受理。依托省“一网通办”系统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设置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事入口,申请人在线下办理退役报到等事项后,完成线上用户注册登录,在“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事入口录入申请人基本信息、《湖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表》表单信息,一次性提交线上联办事项所需材料。

2.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湖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表;

(2)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原件);

(3)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原件);

(4)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

(5)军人退役落户的户主户口簿(原件);

(6)结婚证(原件,选择“投靠配偶落户”时提供)。

3.部门联办

(1)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根据自身需求,在“一网通办”系统填写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意向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接收到《湖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表》,按流程进行身份审核、线上确认,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以短信通知形式反馈审核结果,对应事项即为线上办结;线下具体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2)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

公安部门接收到《湖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表》《落户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被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投靠配偶落户时提供)等申请材料后,将办件推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役军人户口迁入登记手续;户口登记完成后,平台推送短信提示申请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簿原件,线下同步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30日内办结。入伍前户籍所在地不在湖南的,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通过线下办理。

(3)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免申即享办理。该事项依托全国统一军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平台,通过数据总对总传递、转移资金总对省清算的方式进行,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完成转移接续工作。如在我省已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将在转移接续资金完成划转后记录个人权益;如在我省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系统自动为其建立户籍地的灵活就业账户,同时平台推送短信提示申请人前往当地人社部门申领社会保障卡,将在转移接续资金完成划转后记录个人权益。省“一网通办”系统将共享全国统一军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平台数据,反馈个人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进度情况。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医疗保障部门接收到《湖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表》和退役军人户口登记等材料后,根据申请人的选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如申请人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同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4.结果送达

各相关部门办结后,通过线上告知、邮递快递或通知申请人到线下窗口领取方式送达结果物。

来源:红网

作者:王杨

编辑:戴桢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ontent/646945/99/14609895.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