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法护青春”系列活动走进中南林科大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刘兴 编辑:刘娜 2025-09-25 17:17:22
时刻新闻
—分享—

wechat_2025-09-25_162603_126.jpg

9月24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真实的庭审现场“搬”进学校,为大一新生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红网时刻新闻9月25日讯(记者 李璐 实习生 刘兴)庭审是生动的“普法课”,案例是鲜活的“教科书”。9月24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携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举办“法护青春”庭审进校园及法治宣讲活动,将真实的庭审现场“搬”进学校,通过公开庭审、普法宣讲等方式,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400余名大一新生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大一新生们身着军训迷彩服,认真严肃地端坐在雅韵堂观看庭审。9月24日14时30分,被告人谢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一案庭审,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场,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人员入场后正式开始,本案由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蒋维、副庭长谢艺、员额法官刘希雅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当审判长问被告人谢某某是否知道相关行为构成犯罪时,被告人谢某某悔不当初:“我知道我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我当时缺钱,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发现,利用相关信息盗刷了张某的信用卡。现在我非常后悔,我也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希望法院从轻判决,让我能够早日回归社会,我一定会改过自新······”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行合议。继续开庭后,审判长对被告人谢某某进行法治教育,提出了“三个希望”:“希望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之后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希望你提醒和警示身边人,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害他人和社会,而且自身也将面临法律的惩罚;希望你积极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负担起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被告人谢某某连连点头,在场的学生们也认真聆听,深入思考。

随后,审判长庄严宣判:被告人谢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三千元。

“庭审结束,现在闭庭!”随着审判长敲响闭庭的法槌,学生们才从庭审的紧张肃穆中回过神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该案审判员,天心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谢艺继续为学生们带来“在校大学生防范违法犯罪专题讲座”,从涉青少年犯罪态势、犯罪原因、典型案例和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分享。

谢艺表示,学生群体要格外留意“校园套路贷”“游戏充值杀猪盘”以及“招聘诈骗”等骗局,反对“刷单”“跑分”等行为。从“关注心理健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法治学习,塑造正确的法治观念”“强化校园管理,营造和谐安全环境”三方面,谢艺提出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建议。在讲座现场,学生们神情专注、认真听讲,被各类真实案例所吸引,引发思考。

学校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法护青春”庭审进校园及法治宣讲活动,天心区法院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以庭审现场为教学课堂,让中南林科大的学生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司法的公正,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刘兴

编辑:刘娜

本文为政务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gov.rednet.cn/content/646943/69/1531106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政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