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湖南各级法院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近日,红网时刻记者走近湖南多地法院一线,探访法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尹静 曹丽立 湘潭报道
行政争议,一端连着民生冷暖,一端系着政府公信,被认为是诉讼领域“最难啃的硬骨头”。
如何下手,聪明的法官自有一套“秘籍”。
“在雨湖法院有一招,叫做‘以民解行’,就是以民事的方法解决行政的争议,我们也叫它‘穿透式调解工作’。因为相当一部分的行政争议,透过表象看本质,其实是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
近日,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立向记者介绍了这个让人“眼前一亮”的工作经验。
“在‘以民解行’的过程中,就要求每位法官都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把行政争议视为解民忧、促和谐的试金石。”他说。
前些日子,一位84岁的老人颤巍巍地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行为违法。
不过,老人口中“违法”的婚姻登记不是自己的,而是女儿的。
这得从老人一家子的情况说起。其老伴患有精神分裂症,女儿为智力残疾,一家人靠着老人微薄的退休金和妻女低保补助艰难度日。而女婿长期同老人一家生活,不仅不外出劳动,甚至还需老人帮助维持生活。
“我要这个光吃白饭的女婿做什么?”老人一怒之下,以女儿监护人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行为违法。
但,诉讼没有老人想的这么简单。“这个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如果简单按程序办事,我们应该直接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承办法官坦言,“不过,当事人诉讼的目的在于化解矛盾,法院若是不予受理,矛盾还是得不到化解。”
“您二老年纪大了,难以长期照顾女儿。”承办法官以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办案目标,建议老人先不急于让女儿、女婿离婚。
随后,法官“上门问诊”,对家里蹲的女婿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导……
女婿很快找到一份厨师的工作。老人见女婿起早摸黑,认真工作,贴补家用,女婿和女儿往后的生活也有奔头,心里很高兴。
“非常感谢法官,案子办完之后,还专门到我家里来走访,现在我女婿比以前勤快多了,对我女儿也好。” 撤诉后,老人还专程送来了一面锦旗。
在雨湖法院,愁眉苦脸来起诉、不久后又心平气和来撤诉的当事人还不少。
“法官,我与第三人协商好了,今天就来撤诉。”今年7月,某物业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来到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
原来,第三人胡某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无责交通事故伤害后,没有让物业公司申报工伤,而是选择商业保险和车险进行赔付。之后又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导致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工伤,而承担了额外的工伤补偿费用。
在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物业公司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政府行政复议作出维持结果后,物业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纸工伤认定的纷争,长达数月的行政复议与诉讼,让双方疲惫不堪。
“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是找出争议背后的真实诉求”。雨湖法院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敏锐捕捉到了纠纷背后的关键——物业公司的“见面之需”。
于是,承办法官化身“和事佬”,穿梭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用一次次的耐心沟通与真情释法,终使胡某同意面谈。
在一次由法院与政府部门联合组织的调解会上,误会冰释,双方握手言和,物业公司撤回起诉,一场“拉锯战”画上圆满句号,该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这些故事,只是雨湖法院在积极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程中的一个个细微掠影。
“行政审判不是单纯的对与错之判定,而是温度与理解的传递,更是公平正义与和谐共生的坚固桥梁。”杨立表示,一直以来,雨湖法院以实际行动用心守护民生福祉,积极支持依法行政,获得老百姓和行政机关的真心认可。
2024年1月至9月,雨湖法院行政案件上诉率比去年同期下降7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天,调撤率比去年同期相比提升近3个百分点。
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尹静 曹丽立
编辑:陈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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