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谭苏昕 唐炎林 王义正 长沙报道
为了让更多优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书架”走上“货架”,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湖南推出了新的改革举措。
7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注意到,内容共有二十条的《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已于6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时隔半个多月,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可见湖南对“二十条”的重视,也透露出其对湖南未来发展的重要性。
值得注意的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专门对“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进行了部署。
近年来,湖南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了很多努力和探索。
仅省级层面就颁布了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加速推动多个高价值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其中湖南大学陈政清院士团队“电涡流阻尼新技术”荣获2023年度国家技术进步一等奖。
▲湖南大学主持4项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其中2项与企业合作完成。陈政清院士(右二)的研究成果获得2023年度国家技术进步一等奖。
2020年以来,湖南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76%,2023年达到近4000亿元、排全国第9;成交额占GDP的比重,从不到1.8%增至近8%、全国排名由第15上升到第6。
其中,高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36%,在湘转化占比由42%上升到51%,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稳步提升。
虽然取得了成绩,但7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提出,要保持清醒,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再破题”。
发布会上,梳理了湖南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堵点:“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存在政策落地有差距、技术合同总体占比不高、省内转化率较低等问题,‘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现象仍旧突出,学科优势与产业优势不相匹配,与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要求还不相适应。”
对这些问题,湖南其实早有察觉。
2023年11月,省委书记沈晓明、省长毛伟明组织召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座谈会,就加快出台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系统部署。
▲2023年11月8日,沈晓明主持召开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座谈会。
会后,省科技厅组建专班,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借鉴上海、浙江等省市改革做法,起草“二十条”。
记者梳理发现,公布的“二十条”干货满满,可用“担子”“帽子”“票子”“台子”来进行简单明了的归纳。
压好“担子”。激励、促进担当作为,需要压好“担子”。“担子”也相当于“指挥棒”,而“指挥棒”是体制机制在运转过程中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方式。
“二十条”第一条就明确,“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纳入高等院校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高等院校领导班子考核、生均经常性拨款、学科项目平台团队支持的重要依据”。
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省教育厅联合省科技厅,印发了《湖南省本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方案》,对全省本科高校成果转化工作实行年度绩效考核。
有了“指挥棒”,大家干起事来才更有方向感和节奏感,思路更清晰,思想更统一。
此次“二十条”再次强调“指挥棒”,不仅瞄准高校,同时提出,将承接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情况,纳入对市州的年度考核激励和对产业园区的综合评价。
一个是“顺流而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一个是“逆流而上”,对接被转化科技成果,可谓双管齐下。这也表明,“二十条”确实是坚持问题导向,是奔着解决问题去的。
▲中南大学阳春华团队与江铜集团、中国恩菲等合作完成的“有色冶金高效转化精准调控与智能自动化系统”,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谭苏昕/摄)
配好“帽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关键在人,要有人愿干、肯干、能干成,需要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
“二十条”明确,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并且,“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目前,湖南的持证技术经纪人超过5000人,他们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充当着“红娘”的作用。
“二十条”还规定,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定。
发布会介绍,省人社厅正会同科技部门,抓紧制定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标准,预计年底前将启动首次评审。
“二十条”明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在省级人才计划中予以倾斜支持。
“帽子”不仅是名誉,更是身份的认同和职权的明确,是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群体和这项工作的官方“认证”。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有了堂堂之名,开展工作才能如鱼得水。
分好“票子”。科研人员也要生活,离不开柴米油盐,所以分配好经济利益,才是推动科技转化最实在、也是最基础的力量。
“二十条”明确,开展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鼓励高校事先与科研人员约定科技成果转化的权益分配等内容。
比如,关于兼职的问题,“二十条”作了具体规定。
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按规定获取科技成果转化报酬(含奖励)。
取得的兼职报酬(含奖励)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
▲岳麓山下、湘江之畔,高校云集,人才密集。
“二十条”还提出“高等院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鼓励高等院校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进场交易确定交易价格,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价值评估路径”等诸多“分票子”的内容。
“一些高校教师肩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从事科研的动力不足。此外,即便是有丰富科研经历的教师,仍存在不懂怎样转、不敢转的普遍现象。”长沙理工大学成果转化中心主任郑延恒说,成果转化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后期是否要持续管理等等,都是不少教师“不愿转”“不敢转”的原因。
在郑延恒看来,“‘二十条’为高校教师进行成果转化吃下‘定心丸’”。
搭好“台子”。平台既是成果展示舞台,也是信息和资源汇聚的渠道。
“二十条”明确,支持高等院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科技成果经营公司,作为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持股平台。
此外还提到,要“省市联动与省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要“完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成果转化平台功能,建设省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平台”,要“设立湖南省天使(种子)投资引导基金”等。
有了好平台,就不用再单打独斗,可以聚沙成塔、握指成拳,资源上可以互助互补,信息上可以共享共通,从而实现“1+1>2”的效果。
▲湖南师范大学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图源:湖南师范大学)
“过去,我们不够了解产业需求,也不太清楚如何将样品转化成产品。如今,‘二十条’出台,将促进高校科研群体把关注的重点从基础研究转向产业需求。”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处长、“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唐东升表示。
他认为,“‘二十条’的改革力度很大,在收入方面,科研人员能更上一层楼。这些实质性举措,将更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坚持深入研究,为成果转化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谭苏昕 唐炎林 王义正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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