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6日讯(通讯员 刘怀瑶)为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有效防控风险,近日,湖南省财政厅遵循“全面内控、优化流程、防控风险、压实责任”的基本原则,重新修订了政府采购内部操作规程。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覆盖
新规程共有23个章节,比原规程新增了15个章节,无论是章数还是每章具体内容,都有补充和完善。根据政府采购处工作职能职责和所承担重点工作要求,新规程将全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内控制度。
其中,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管理、电子卖场建设和管理、评审专家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均单独成章,全面覆盖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优化架构 风险点全面梳理
新规程按照总体原则、业务监管、信息管理和公文管理等进行设置,优化了架构。每一章节均按照事项概述、控制目标、文件依据、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工作流程和流程导图七个模块撰写。
同时,新规程还对潜在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列出风险点157个,比原规程增加了138个。并针对风险点,共提出98条控制措施,针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实行归口管理,将业务职责细化到岗位和个人,建立重点流程和重要环节之间相互制衡机制,做到风险可控,责任到人。
此外,新规程还重点对政府采购专家库系统进行了查漏补缺,重构抽取规则,提高专家信息加密等级。维护评审专家合法权益,规范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
提升工作效率 全链条各环节电子化管理
在严格把关、责任清晰的前提下,新规程简化了流程,提升了工作效率。通过健全完善专业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链条各环节电子化管理,优化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明确单一来源项目和存在政策理解分歧的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需报税政法规处会签,其余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由政府采购处严格按法定情形提出审批意见。
针对投诉处理,新规程进一步明晰了岗位职责,指导督促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与反馈,强化台账管理和督办机制,设置预留5天工作提醒,确保按时办结。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怀瑶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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