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2日讯(记者 任洁 通讯员 王畅)6月1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根据当前汛情、灾情和后期雨水情预测,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应急委决定自6月12日10时起,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同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同步启动城市排水防涝四级应急响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管部门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落实各项防抗救工作措施,各类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突出城镇防涝、城乡房屋、在建工地、地下空间、城市低洼易涝区、道路桥隧等重点,加强巡查防守,做好防汛防范应对,加强预警提醒,严格值班值守,加强灾情统计报送,确保安全度汛。
来源:红网
作者:任洁 王畅
编辑:林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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