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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7279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亿余元 全省公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战果累累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康强 黄冠杰 编辑:江雪 2022-01-26 1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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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1月26日讯(记者 郭薇灿 通讯员 康强 黄冠杰)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立足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职责任务,依法打击震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1月26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前期战果及下步工作部署。

省公安厅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结合“节点警务”“专项警务”,组织部署各级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对立案侦查的恶意欠薪案件,实行包案到人、快侦快破工作机制。与人社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筹强化“前端防、中端打、末端治”各环节,推动落实源头治理措施。2021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7起,移送起诉220人,为7279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亿余元。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办理的“1.22”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51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款782万元。永兴县公安局侦办的安仁县协作煤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29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款400余万元。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侦办的李某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110名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款25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务工者利益。

下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继续坚持“以打开路”的工作方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始终保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零容忍”态度,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扩大战果,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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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1、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治安大队侦办的益阳朝阳“1.22”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1年1月22日10时许,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公安分局接到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湘懋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782.6871万元。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领导高度重视,主动出击,成立专案组,多次往返长沙、宁乡等地调查取证,积极组织协调湘懋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安排专人专班跟进化解,通过多方协调和矛盾化解,在近一个月时间里成功帮助51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款项782万余元,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稳定了社会环境。

2、郴州永兴县局侦办的安仁县协作煤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1年01月19日14时许,永兴县公安局接到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永兴县樟树镇安仁县协作煤矿法定代表人刘某厚等相关负责人在劳动用工中拖欠129名劳动者工资合计474.8724万元。经审查补正及初步核实,案件事实存在,永兴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经查,安仁县协作煤矿位于永兴县樟树镇仙水村,登记注册时间为2006年6月20日,现法人代表刘某厚,属私营企业,2020年12月被政府关闭。2019年3月23日刘某厚非法将煤矿转包给刘某宏经营,2020年5月1日刘某宏又非法转包给何某经营。以上承包经营者由于经营不善和其他原因都不同程度拖欠了协作煤矿职工工资,合计474.8724万元。其中刘某宏个人拖欠工人工资267万元,何某个人拖欠民工工资28万元。截至2021年11月2日,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事拘留3人,逮捕1人,起诉2人,期间刘某宏支付了20万元到永兴县樟树镇政府代发农民工工资,目前永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冻结该矿的拍卖所得资产合计400余万元,足以支付被拖欠人员工资。

3、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侦办的李某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1年4月23日,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李某成拖欠民工工资案移送衡阳市公安局,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于4月24日对李某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成系武汉安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公司位于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其经营的珠晖区万达广场工程项目,拖欠110名民工6个月工资,共计金额256.8684万元,民工多次向李某成讨薪,李某成采取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2021年4月24日,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对李某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邵阳邵东市局侦办的湖南省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案

2021年02月05日15时许,邵东市公安局接到邵东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移送案件:湖南省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赵某、李某云拒不支付申某云等76人5个月工资,共计161.97万元。经查,赵某、李某云系湖南省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人,承建邵东康盛佳华置业有公司的邵东市蔬菜、水果批发市场6栋、13栋、16栋的工程项目。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承建该项目工程时多次抽回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长期拖欠。2021 年2月1日,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赵某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2021年2月10日,赵某被邵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于2021年4月付清全部所欠民工工资。

5、邵阳邵东市局侦办的邵阳必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工资案

2021年03月08日14时许,邵东市公安局接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邵东必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周某春拖欠劳动者邓某平等32人劳动报酬共计167.2228万元。邵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及《劳动报酬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邵人设监令字[2021]11号)后,仍不按期支付。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春采取刑事拘留,后转为取保候审,目前拖欠工资已全部追回。

6、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侦办的岳某军、石某民、符某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接邵阳市劳动局移送邵阳市天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后,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展开调查。经查,2020年10月底开始到11月底,邵阳市天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为经营困难,拖欠材料商的款项没有支付,之后将一部分收入发放了材料款,导致拖欠一部分农民工工资。因为资金紧张,岳某军组织开股东会,要求股东拿钱周转,但是符某鹏不出面也不愿意出钱,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不了。农民工到邵阳市劳动局举报投诉,经劳动局确认共计拖欠151名农民工148.3447万元工资。目前经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多方协调,反复做思想工作,天正装饰有限公司所欠工资全部结清,该案传唤1人,刑事拘留2人,抓获1人,移送起诉3人。

7、永州宁远县局侦办的富明劳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1年01月26日16时,宁远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移送富明劳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至宁远县公安局。经过审查,宁远县公安局于2021年01月27日立案进行侦查。经查,宁远县富明劳务有限公司及犯罪嫌疑人辜某明(法人代表)拖欠农民工陈某鸾、柏某彬、林某良等40人工资合计117.6985万元。宁远县劳动保障部门于2021年1月14日向富明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宁人社监询字【2021】2号),又于2021年1月19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要求该公司在1月24日前足额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辜某明以公司管理混乱账目不清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辜某明于2021年01月27日被宁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21年02月10日被依法逮捕。目前,宁远县公安局和宁远县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合力追回宁远县富明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的全部工资。

8、株洲茶陵县局侦办的傅某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1年3月9日,茶陵县公安局接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傅某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审查于2021年3月18日立案侦查。经查,2018年1月4日湖南省湘棋送变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傅某华为该公司合法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与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10千伏及以下农配网工程投标。傅某华先后与茶陵县供电公司签订了九个批次的施工合同,并在2018年与2019年两年时间之内聘请了20个施工队(每个施工队施工人员大概均在10人左右)在茶陵县进行配电网改造工程施工,另外还聘请了两个资料员和一个现场管理员、一个司机。工程结束后,犯罪嫌疑人傅某华采取更换、停用常联系手机号码和失联躲避的方式,拒不支付施工队民工和资料员、司机的工资,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茶陵县供电公司、湖南湘棋送变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及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民工经多方联系均无法找到犯罪嫌疑人傅某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经核实,犯罪嫌疑人傅某华拒不支付刘某春、刘某龙、彭某林等17个施工队和个人的劳动报酬107.525万元。2021年5月15日,犯罪嫌疑人傅某华被抓获归案并依法刑拘,同年5月28日被依法逮捕,现已依法移送起诉。目前,湖南湘棋送变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付80.525万元,连同傅某华质保金20万元,共计107.525万元作为工资支付给被拖欠农民工,拖欠工资已全部结清。

9、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区分局侦办的九艺装饰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邵阳九艺装饰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送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公司拖欠67名农民工及工人工资共计143.9625万元。接案后,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派办案民警联合大祥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赴广东与肇庆公司协商。肇庆公司派人与两位股东共同与民工开展多次谈判,最终在办案民警、大祥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和肇庆公司多方协调下,农民工同意按65%比例领取拖欠工资。股东各按占股比例筹集工资,共计发放农民工81.5万元,目前被拖欠工资余款还未支付到位。

10、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侦办的益阳梵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公安机关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民生理念,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2021年2月19日,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治安大队接到益阳市赫山区劳动监察局移送益阳梵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刘某等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查,2020年9月至今,益阳梵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股东黄某,以拉黑员工微信、拒接员工电话的方式拒不支付该公司务工人员工资,累计拖欠20余名员工工资8万余元。经益阳市赫山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二人以“跑路”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音讯全无。2021年3月,在陕西宝鸡警方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奔赴陕西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同期,犯罪嫌疑人黄某主动投案自首。工资款8万元被民警全数追回并退还受害人。2021年7月26日,赫山区人民法院对刘某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黄某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益阳梵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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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薇灿 康强 黄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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